阳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义务劳动

索 引 号:005303350/2017-0005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司法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03发布日期:2017-04-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阳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义务劳动

为加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促进教育矫正各项措施的落实,增强社区矫正效果 ,3月31日,阳城司法所联合阳城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带领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到阳城区铝庄村公园开展义务劳动。

此次义务劳动主要为公园植树,增加公园绿化面积。植树前,阳城司法所要求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益劳动制度,并着重指出公益劳动的意义、要求和纪律,鼓励社矫人员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回报社会。

通过这次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体会到劳动的光荣,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肯定,感受到自己对社会的价值和贡献,有利于他们悔过改造,改掉好逸恶劳的恶习,更好地实现人格的重新社会化,尽快融入到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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