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4735352/2017-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国家卫生城市,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 | |
文 号:银河办〔2017〕7号 | 成文日期:2017-03-25 | 发布日期:2017-04-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总体方案》、《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领导小组名单》、《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重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5日
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总体方案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工作,以良好的形象顺利通过中央和国家的考评验收和复审工作,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双迎攻坚”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讲话和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统筹建立领导机构。建立统一的领导机构,成立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全国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三迎攻坚”领导小组),并组建“三迎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三迎攻坚”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迎接考评工作。
(二)统筹安排部署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召开“三迎攻坚”动员大会,统一部署“三迎攻坚”工作。统一制定《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总体方案》,并印发实施。
(三)统筹进行督导检查。根据“三迎攻坚”领导小组和《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重点实施治理方案》确定的十个指挥部和任务分工进行治理和督导检查工作。“三迎攻坚”办公室坚持周报告、月讲评、季评比制度,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工作考核,并根据月讲评进行排名,确保“三迎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四)统筹营造宣传氛围。成立“三迎攻坚”办公室宣传组,组长由栗祥同志兼任,统筹协调统一策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条幅、围挡喷绘、宣传彩页等形式进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公益广告,做到抬头可见、驻足即观。
(五)统分结合推进工作。“三迎攻坚”工作在“三迎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在“三迎攻坚”时段和关键节点,由王兴同志牵头,刘小品具体负责,市政环卫所办公室牵头负责在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中坚持统筹兼顾、统筹检查。确保“三迎攻坚”工作下达我辖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迎攻坚”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以赴,早打算、细筹划,做好“三迎攻坚”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狠抓落实。“三迎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任务分解和各种方案、制度、办法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动员大会的筹备工作;认真做好上级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组织成立相关机构,及时组织开展周报告、月讲评、季评比制度落实工作,协调抓好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的各项工作。
(三)上下联动。各管区、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起创建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责任体系,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加强上下联动,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力争在“三迎攻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顺祥 党工委书记
王金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 兴 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副 组 长:张泉生 党工委副书记
安 平 纪工委书记
李 琪 副主任
李 震 副主任
刘德礼 副主任
董 方 副主任
张 帆 副主任
李林中 副主任
刘小品 综治办副主任
栗 祥 副科级干部
高 军 副科级干部
李建华 副科级干部
谢东霞 副科级干部
翟彦玲 主任助理
李向信 主任助理
万土旺 主任助理
李丙祥 主任助理
成 员:各管区、各部门、各行政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兴同志兼任,刘小品、栗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李明。办公室内设2个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组长为刘小品;宣传工作组,组长为栗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任务成立十个专项治理工作组,十个工作组分别是:
(一)“六小”门店治理工作组
组 长:张泉生
副组长:李 琪 李林中
(二)专项治理工作组
组 长:王 兴
(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
组 长:安 平
副组长:刘德礼
(四)工地(包括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待建工地)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 琪
(五)集贸市场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 琪
(六)回迁安置区及窗口单位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 震
(七)园博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
组 长:张 帆
副组长:袁嵩岳 杨沛涛
(八)市容环境卫生(包括主干道、次干道、主要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组
组 长:刘小品
(九)高速公路、公路、河渠沿线治理工作组
组 长:刘小品
(十)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建华
银河办事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接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三迎攻坚”重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办事处全国文明城市验收、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各项工作,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双迎攻坚”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实验区关于园博园开园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第十一届园林博览会开园。
二、工作范围
银河办事处辖区。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工作任务分为10个重点治理项目,并分别成立治理工作组。
(一)“六小”门店治理工作组
组 长:张泉生
副组长:李 琪 李林中
牵头部门:食药所、社会事务办、计生办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部门 各行政村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1)运用电子显示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醒目位置张贴“节俭养德、文明用餐”宣传画,每张餐桌设有节约用餐、文明用餐的“文明餐桌”温馨提示牌;(3)依法清理取缔无证经营和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六小门店”;(4)规范餐具和美容美发公用用品用具消毒管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5)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严格作业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6)做好室内外卫生、规范餐厨垃圾管理;(7)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措施;(8)落实禁烟相关规定;(9)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1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督查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预防并及时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1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卫生城市治理标准:(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证照;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2)有餐具洗消间(区);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能满足使用;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采用化学消毒要有3个水池并有标记;(3)餐厨内有垃圾桶、泔水桶,且必须加盖;垃圾箱密闭无破损;内外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隔墙离地;操作间、凉菜间密闭;(4)无变质、伪劣、过期食品;制作、盛放食品用具、容器等有标示,生熟分离;凉菜等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5)排风设施完善,空气清新;小浴池可见醒目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6)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7)室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无烟灰缸、烟头。
(二)专项治理工作组
组 长:王 兴
副组长:李 琪 刘德礼 李林中 刘小品
牵头部门:计划生育办公室 环境保护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 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主要对7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是:
1.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专项治理
工作标准:(1)各相关部门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2)各相关部门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3)各管区、行政村要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4)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5)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单位等的创建活动;(6)爱国卫生投诉平台畅通,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各部门
2. 健康教育专项治理
工作标准:(1)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设有健康教育专栏;(2)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和广告等应当有健康教育内容,学校、医院、社区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3)开展禁烟、控烟活动,无烟草广告;(4)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有明显禁止吸烟标识。
牵头部门:计划生育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各社区物业公司
3. 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治理
工作标准:(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2)公共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消杀工作;(3)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4)有效治理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滋生环境。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各社区物业公司
4. 学校环境及卫生专项治理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学校:①校园门口显著位置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学生守则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每个教室悬挂或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主题词”②校园内有“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文明礼仪的公益广告5幅以上;③校园内有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宣传内容;④中小学生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⑤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有活动记录、宣传提示语等;⑥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⑦有文明校园活动记录、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有文明校园创建的宣传栏,运用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和展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要接受传统文化教育;⑧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要接受传统文化教育;⑨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有定期维护记录(维护维修记录每季度1次),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⑩校园大门左右各200米马路两侧,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现象,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摊贩和无证照摊点。
工作标准:(1)学校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或相关规定;(2)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3)设立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或兼职保健师;(4)积极开展健康学校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辖区各学校
5. 医疗服务(包括医院)专项治理
工作标准:(1)有中长期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2)有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处理人员有培训资料和上岗证;(3)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交接记录完整、规范;(4)污水处理记录齐全,定期进行致病菌监测,资料齐全;(5)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至少为合格门诊,有卫生部门批文,从业人员有上岗证。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辖区各医院
6. 健康饮用水卫生专项治理
工作标准:(1)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2)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3)出水厂、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有卫生监督文书及卫生监督报告;(5)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6)水箱定期清洗、消毒(每年不少于2次),记录完整。
牵头部门:计划生育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7. 环境保护专项治理:(1)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处理厂运转正常、管理规范、运行记录完整;(2)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以上处理;(3)排污企业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排放达标,排水系统出水符合受纳水域功能;(4)建成区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小于60分贝;(5)监测点与上级认定监测点相符;(6)自动监测点运行良好。
牵头部门:环境保护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
组 长:安 平
副 组 长:刘德礼
1.大气污染防治:
(1)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各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七个百分之百”;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责任部门:项目办、基础设施办、新型城镇办
责任单位:各管区、各行政村、各施工单位
(2)道路扬尘治理:对辖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实施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及时清理积尘路面和各类垃圾。
责任部门: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各行政村
(3)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所有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确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输。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必须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管区、各行政村
2.小散乱污企业治理:依法依规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等措施,对小作坊、小工厂等“小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所有“小散乱污”企业关停、清退、淘汰到位。
责任部门:环保办
责任单位:各管区、各行政村
3.水污染治理:对辖区各类水源进行排查,按照上级水污染治理要求整治到位;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监管。
责任部门:环保办
责任单位:各管区、各行政村
(四)集贸市场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 琪
副组长:燕 青 李 明 孟留军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市政环卫所 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1)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宣传;(2)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有创建文明市场、文明商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方面内容和评选结果公示(每季度1次);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3)商品按类分区,标识醒目清晰;(4)设有公示栏、公平秤、投诉受理处且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5)各种制度健全落实规范(含市场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蔬菜检测制度、肉品监管制度、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6)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商品上架销售;无占道、超出摊位和落地经营;(7)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8)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争吵谩骂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现象;(10)集贸市场内设有公共厕所,公厕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文明提示语。(11)门前责任制落实,车辆管理有序,无违章停车现象;(1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强买强卖现象;(13)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卫生城市治理标准:(1)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检测并公示;(2)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屠宰;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3)食品摊位持有相关证照,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食品销售有防尘、防蚊、防鼠设施;(4)有垃圾箱(房、池);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5)有专人保洁;地面整洁,无垃圾积存;垃圾清运及时;(6)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五)工地(包括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待建工地)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 琪
副组长:李 震 张 帆
牵头部门:项目办公室 基础设施办公室 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各施工工地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1)建筑工地设置有规范的建筑围挡;(2)建筑材料堆放有序;(3)利用建筑工地围挡刊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围挡、墙体面积的50%;(4)建立工地安全责任制,安全警示标志明显;(5)设置运输工具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干净,无滴撒漏现象;(6)职工食堂、宿舍、厕所保持卫生整洁;(7)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排忧解难;(8)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无男女混住现象。
卫生城市治理标准:(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职的保洁人员;工地及生活区清扫保洁及时,无生活垃圾积存;工地食堂设有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泔水加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公共厕所干净无异味;洗手冲洗设施完善;(3)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工地设置围挡(1.8米以上);(4)物料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有淋水防尘设施;运输车辆密闭不遗撒;待建工地有围栏,无扬尘,无乱倒垃圾;(5)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
(六)回迁安置区及窗口单位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 震
副组长:张 帆 刘小品 栗 祥 李建华 万土旺 李向信
牵头单位: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1. 社区治理:(1)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2)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3)在显著位置设置有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4)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率≥80%;(5)社区党群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 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活动经常;(6)建有社区志愿服务站,有规范的志愿服务制度,固定志愿服务队伍,有经常性、实效性的志愿服务活动;(7)卫生服务体系完善;(8)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地回答陌生人的询问;(9)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新建社区);(1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良好且正常运行,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11)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且正常运行;(12)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场所;有社区心理辅导室和公益性电子阅览室,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开放,依托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3)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14)社区生活环境良好,绿化美化,卫生整洁,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卫生无死角;公共设施完好,无人为弄脏,无损坏。
牵头部门: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物业公司 各管区 各行政村
2. 政务大厅:(1)醒目位置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2)运用公益广告、宣传资料、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六个文明”宣传(“六个文明”即: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3)在醒目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或优质服务承诺;(4)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信息平台;(5)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主要查看盲道、缘石坡;(6)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有定期维护记录;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7)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8)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9)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台、投诉电话、投诉记录或意见簿);(10)有效开展文明引导,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
3. 公交车站:(1)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乘车、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5处以上;(2)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无争吵谩骂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无乱张贴乱涂、乱设广告牌现象;(3)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提问(问路);(4)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无争抢座位等现象;(5)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牵头部门:基础设施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4.公交车:(1)利用车载电视或LED屏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车厢内或车身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2)按规定车内设置有消防锤、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座椅、扶手等车内设施完好无损坏;(3)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无不让座现象;(4)车身内外清洁干净,不在车内随地吐痰,不向车内外乱扔杂物,车内无吵架斗殴、吸烟等不文明行为;(5)车内张贴乘坐线路站点图,有遵德守礼提示内容;(6)司乘人员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7)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电话或意见薄);(8)司乘人员规范服务,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报站准确,用语规范,有文明提示语,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牵头部门:基础设施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5.宾馆酒店:(1)运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载体,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2)在醒目位置(门口、大厅)设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旅游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3)开展文明餐桌设有节约用餐、文明用餐的“文明餐桌”温馨提示牌;(4)店内整洁有序,客房干净,无异味;(5)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台、投诉电话、投诉记录或意见簿);(7)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8)饭店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9)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10)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11)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有定期维护记录(维护维修记录每季度1次);(12)公共厕所整洁无异味,标识明显、规范;(13)设有志愿服务站、岗(在总服务台摆放,有便民服务内容)。
牵头部门:执法大队 巡防队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6.邮政、移动、联通、电信、银行网点服务大厅:(1)运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载体,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2)在醒目位置(门口、大厅)设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3)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4)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5)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等;(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台、投诉电话、投诉记录或意见薄);(7)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没有吸烟现象;(8)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牵头部门:执法大队 巡防队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7.医院:(1)运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载体,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2)在醒目位置(门口、大厅)设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3)在显示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4)整体环境整洁;(5)公厕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无积水,无乱贴乱画现象;(6)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7)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有序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8)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9)医务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杜绝服务禁语;(10)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11)有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12)在导医台或候诊大厅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有佩戴相应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人员;(1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台、投诉电话、投诉记录或意见薄);(14)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15)区域管理责任制落实,车辆管理有序,无违章停车现象。
牵头部门:计划生育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8.商场:(1)在醒目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经营、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六个文明”的公益广告10处以上;(2)利用宣传栏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商场、文明商户的宣传;(3)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台、投诉电话、投诉记录);(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5)有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6)设有志愿服务站、岗;有相应的文明引导人员;(7)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有定期维护记录(维护维修记录每季度1次);(8)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9)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牵头部门:执法大队 巡防队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9.超市:(1)在醒目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经营、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六个文明”的公益广告10处以上;(2)利用宣传栏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商场、文明商户的宣传;(3)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台、投诉电话、投诉记录);(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5)有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6)设有志愿服务站、岗;有相应的文明引导人员;(7)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有定期维护记录(维护维修记录每季度1次);(8)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9)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牵头部门:执法大队 巡防队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卫生城市治理标准:(1)路面硬化无破损;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果皮箱、垃圾箱(房、池)数量足够、密闭;垃圾道封闭;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乱流;(2)车辆停放整齐;院内市场、饮食摊点设置合理,管理规范;(3)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4)绿化带无缺株短苗,无积存垃圾;(5)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6)有活动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7)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专栏、LED滚动屏有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及相关公益广告等,禁烟标识醒目。
(七)园博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
组 长:张 帆
副组长:袁嵩岳 杨沛涛
施工工地环境治理:一是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必须做到“七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渣土清运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备案和运输监管;建筑垃圾粉碎要严格按照扬尘治理要求,落实洒水降尘等措施。二是加强园博园周边小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加快推进园博园周边征地拆迁进度。三是做好苑陵故城绿化和周边施工环境协调。
责任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中管区、古城村、蒲庄村
(八)市容环境卫生(包括主干道、次干道、主要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组
组 长:刘小品
副组长:李 明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1.主干道:(1)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河南”、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内容;(3)道路公共设施设置规范合理,无缺失、无损坏(含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交通标线、窨井盖、道板、护栏、隔离墩,公交站点,通信、电力、交通信号灯等各种机柜及绿化带);缆线无乱扯乱挂,随意脱垂等现象;(4)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龟裂、坑洼积水等损坏和被违规侵占现象;(5)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无损坏、侵占、阻断、缺失现象;(6)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7)装灯率100%,亮灯率99%;(8)每隔80米设置一个有分类收集标志的垃圾箱;(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损害花草树木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10)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无违章停车现象;(11)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突店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现象;(12)主要交通路口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人员,并有效开展文明引导;(13)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2.次干道:(1)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河南”、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内容;(3)道路公共设施设置规范合理,无缺失、无损坏(含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交通标线、窨井盖、道板、护栏、隔离墩,公交站点,通信、电力、交通信号灯等各种机柜及绿化带);缆线无乱扯乱挂,随意脱垂等现象;(4)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龟裂、坑洼积水等损坏和被违规侵占现象;(5)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无损坏、侵占、阻断、缺失现象;(6)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7)装灯率100%,亮灯率99%;(8)每隔80米设置一个有分类收集标志的垃圾箱;(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损害花草树木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10)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无违章停车现象;(11)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突店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现象;(12)主要交通路口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人员,并有效开展文明引导;(13)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3.主要商业大街:(1)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河南”、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内容;(3)道路公共设施设置规范合理,无缺失、无损坏(含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交通标线、窨井盖、道板、护栏、隔离墩,公交站点,通信、电力、交通信号灯等各种机柜及绿化带);缆线无乱扯乱挂,随意脱垂等现象;(4)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龟裂、坑洼积水等损坏和被违规侵占现象;(5)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无损坏、侵占、阻断、缺失现象;(6)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7)装灯率100%,亮灯率99%;(8)每隔80米设置一个有分类收集标志的垃圾箱;(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损害花草树木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10)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无违章停车现象;(11)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突店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现象;(12)开展行业诚信经营宣传,服务承诺公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明码标价;无出售过期、变质、三无、伪劣商品;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无强买强卖;(13)商业街内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人员,并有效开展文明引导;(14)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4.背街小巷:(1)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河南”、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内容;(3)道路公共设施设置规范合理,无缺失、无损坏(含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交通标线、窨井盖、道板、护栏、隔离墩,公交站点,通信、电力、交通信号灯等各种机柜及绿化带);缆线无乱扯乱挂,随意脱垂等现象;(4)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龟裂、坑洼积水等损坏和被违规侵占现象;(5)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龟裂、坑洼积水等损坏和被违规侵占现象;(6)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无损坏、侵占、阻断、缺失现象;(7)装灯率100%,亮灯率99%;(8)每隔80米设置一个有分类收集标志的垃圾箱;(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损害花草树木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10)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突店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现象,无车辆乱停乱放。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5.室外公厕:(1)公厕标识、标牌齐全醒目;(2)公厕有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开放;(3)公厕内照明工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完好;(4)公共厕所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墙面天花板、隔断墙无积灰、无蜘蛛网、无污渍、无乱写乱画;(5)管理间物品摆放有序,公厕外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外墙无乱贴乱画、小广告;(6)有无障碍设施,维护、使用良好;(7)规章制度上墙;(8)在小便池和盥洗池墙面上设置文明提示语。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卫生城市治理标准:(1)辖区街道合理配置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桶;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及时工作;(2)无违章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无露天烧烤;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搭乱建;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3)道路排水、排污管道无堵塞现象;道路绿化无死树、枯树(枝)、无缺株、死株;(4)路面硬化无破损;人行道板、道路侧石无损坏;路灯亮化率≥95%;(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密闭,垃圾做到日产日清;(6)出入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平整;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带无死株缺株,无白色垃圾;路标指示牌干净整齐;边沟畅通无杂物;无乱倒垃圾、乱搭建;无污水乱流;无旱厕、无敞口式垃圾池。
(九)高速公路、公路、河渠沿线治理工作组
组 长:刘小品
副组长:李 明
牵头部门: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主题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5处以上;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2)铁路、公路沿线、廊道、河边游园有管理制度,有文明出游宣传内容;(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4)河渠水质清澈,无异味,水面无杂物;(5)铁路、公路、廊道、河渠游园公共设施功能完好(含座椅、垃圾箱、健身娱乐设施等),无人为弄脏、无损坏。
卫生城市治理标准:(1)铁路沿线两侧无生活垃圾积存,无违章搭建;无废品收购站;无污水乱流;无黄土裸露;绿地绿化整齐,绿化带无死株缺株现象;绿化带内无垃圾积存;沿线两侧及周边围栏设置规范,无破损残缺;(2)河渠岸坡整洁,无积存垃圾,无违章搭建,绿地绿化,无黄土裸露,绿化带内无积存垃圾;河渠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水体无蚊幼孳生;(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4)公路沿线两侧无生活垃圾积存,无污水乱流,无黄土裸露。
(十)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建华
副组长:沈 卓 孟留军 李 明
牵头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执法大队 巡防队
责任单位:各管区 各行政村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1)交通守法率达标(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85%、主干道行人守法率>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2辆/5公里、城市快速路机动车无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现象);(2)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和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倡导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不文明行为;(3)交通秩序与管理。交通事故死亡率≤年度控制目标;交叉路口阻塞率≤2%;无非法经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规范化停车率>85%),社会停车场利用率>95%,标线施划率>90%,标志设置率>9块/公里,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300米,路口灯控率>75%,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99%;(4)主要交通路口。保洁良好,绿化带整洁,无明显坑洼积水,无乱扔杂物;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现象;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无驾驶机动车打手机现象;人行道板、护栏完好,无损坏、占用;机动车道无被占用;出行引导与指路标识清晰明确;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和交通信号装置,功能完好;交叉路口无严重堵塞,1个交叉路口3次绿灯显示能够通行,交叉路口堵塞率≤2%;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市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5)交通警察、交通劝导员。着装严整,用语文明;按时上岗,不擅自离岗;交通警察文明执法,交通劝导员积极劝导;(6)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环卫工人和城市协管员。着装严整,遵章守纪讲安全;坚守岗位,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勤,城市协管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环卫工人积极完成清扫保洁任务,不留死角和盲区。
卫生城市治理标准:(1)商业街区、重点路段沿街店面无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无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违规停放;(2)无汽车加塞、随意掉头,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3)无洗车、汽修车占道,乱停乱放;(4)无行人闯红灯、行人快车道。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各责任单位通过专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对照整治内容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始进行集中整治,迎接省、市文明办、爱卫办的检查。
(二)整改阶段:4月21日至6月21日。对照问题台账,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整治活动,通过组织开展集中行动、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采取任务完成销号等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除难点、抓亮点、创精品的方法,消除薄弱环节,多建精品亮点,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三)重点整治阶段:6月22日至11月22日。此阶段,全国文明办、爱卫办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全面暗访。各单位要下大力气、针对重点问题、薄弱环节开展综合整治活动,掀起整治高潮,以最佳的城市卫生面貌迎接复审,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23日至12月31日。强化巩固整治效果,坚持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三迎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检查督促,亲自落实,要对照迎检标准,围绕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具体措施,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确保复审顺利通过。
(二)加强宣传,全民动员。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迎检的重大意义,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全力以赴。尽责尽职,统一行动,听从指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复查迎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健全考核制度,改进督查方式。督查小组采取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确保各部门工作落实到位。在复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消极应付、相互推诿,影响整体进度和复查迎检大局的,严肃追究相关分包领导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