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46/2017-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嵩山美,登封情,摄影大赛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05 | 发布日期:2017-04-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岳嵩山地处中华腹地,九州之中,佛道儒三教荟萃,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登封市作为“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和“二十四节气”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遗产城市”,也是拥有嵩山世界地质公园、少林功夫等诸多世界级名片的全国武术之乡、文物之乡和大禹文化之乡。为进一步展示嵩山秀美自然风光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提升登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嵩山美·登封情”摄影大赛。
一、指导思想
突出“嵩山美·登封情”主题,用摄影作品展现嵩山秀丽的自然风光、特有的人文景观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用镜头记录登封在新城建设、民生工程、文化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各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感人瞬间,让人们进一步了解嵩山,感知登封,全面展示登封在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就。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登封市委宣传部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登封市文联
协办单位: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登封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征稿时间:2017年4月1日—2017年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征稿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取材仅限于嵩山地区、登封境内,为手机或相机拍摄,彩色、黑白均可,在其它影赛中获过奖的作品,谢绝投稿(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2MB,JPG格式,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出版物、网站、媒体公众平台、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在署名之外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用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6.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奖项设置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对来稿进行评审,并根据数码相机和手机两个类别,每组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元。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一律报送电子版,文件大小要求2M以上。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报送邮箱:ssssp@126.com、sgwxck@163.com联系人:刘骁莹0371-62852562,余洪洲0371-62857963,郑少强0371-5616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