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2016年度第二批综合扶贫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3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06发布日期:2017-04-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2016年度第二批综合扶贫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JZ201703020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办事处2016年度第二批综合扶贫开发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以郑港事业[201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清河办事处2016年度第二批综合扶贫开发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洪家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河办事处洪家村居民低压线路架设及主线路新埋设地埋线、接井分线路新埋设地埋线(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市场违法违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等不良记录;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4月 7 日至2017年4月 13 日,每天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4.3. 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可以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投标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 月28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第 二 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49025773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9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39996128  18539991922  

电子邮件:taiyang1309@126.com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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