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7407952/2017-001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小额贷款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07 | 发布日期:2017-04-0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帮助更多的创业人员实现创业梦想,中心路街道办事处采取四项措施,为2017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通过在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小额贷款申请办理流程、时限、咨询电话等。结合“就业援助月”等系列活动,定期组织网格长深入辖区个体工商户,宣传、发放办理小额贷款相关政策的办事指南,通过张贴通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积极宣传有关促进就业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在办事处、社区设立服务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规范运行资料初审、实地查看、贷前审核、资料复核、贷款发放、跟踪服务、贷款回收等各项程序。要求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源头上不出错误。
三是为保证资金使用效果,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对辖区内下岗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进行调查,定期组织有意愿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并按照有关程序,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同时,对其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保证每一笔贷款有较高的预期收益。
四是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台帐,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建立定期回访制,动态掌握贷款运行情况,及时督促贷款人按约履行义务,并做好回访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