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工作的报告

索 引 号:005291054/2017-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荥阳市司法局关 键 词: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工作报告
文    号:荥司发〔2017〕12号成文日期:2017-04-06发布日期:2017-04-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工作的报告根据荥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荥阳市司法局党组于2017年3月30日至4月6日,组织单位(含二级机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收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荥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荥阳市司法局党组于2017年3月30日至4月6日,组织单位(含二级机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收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题学习情况:

2017年3月30日,我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填报注意事项答问》及《通知》,会议由郭栏潇副局长主持,由贾学军党组书记、局长传达。会议应参加科级干部 20名,实际参加 20名,缺席0名。所有参会人员均由本人签到并领取学习材料和报告表。

二、组织学习情况

我单位(二级机构)科级干部应报20人,(正科级12人),副科级8人,实报20人(正科级12人,副科级8人)。无应报未报人员。

本单位无兼职或挂职干部。

上交《荥阳市司法局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上交人员名单》(见附件)


荥阳市司法局党组

2017年4月6日



附件
  • 12号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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