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地税局圆满完成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索 引 号:00525347X/2017-0003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07发布日期: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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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地税局圆满完成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2016年度,该局在新区局的正确指导下,及全局税干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该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截至到3月21日共受理申报人数2606人,比2015年同期增加864人,增幅49.60%;比2016年新区局下达的申报任务1870人,增加736人,增幅39.36%。绝大多数涉及利息股利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申报。

一是树立责任意识。要求全局上下将完成12万申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好任务分解,抓好责任落实,促使各基层税务所、基层管理员及相关部门都能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投入工作,确保了自行申报工作任务的超额完成。

二是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优化申报服务。重点纳税人所涉及的税款较多,因此该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所得税的管理水平,做好重点企业的纳税服务。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提醒服务,充分发挥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的主渠道作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优化服务措施,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自行申报义务。

三是树立科技意识,提高工作质效。认真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和监控。摸清本区高收入者的税源分布状况,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四是树立督导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工作。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作为我局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工作进度,现场解决具体问题,大幅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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