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照明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3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0发布日期:2017-04-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照明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照明工程开评标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9点30(北京时间)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照明工程

招标编号:YZGJZ201611080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宏力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新中飞照明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恒明星照明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万得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龙腾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如投标单位对该招标评审结果有异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0371-56567415

联系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31990     180373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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