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1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0 | 发布日期:2017-04-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4-11 | 废止日期:2017-04-12 |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史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史馆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dczx-hn-2017-260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多层办公楼。地上二层,一层为办公室、村史馆,二层为办公室和会议室,花胡庄村村史馆建筑面积约1255.50㎡,投资金额约为198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图纸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报名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携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1室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等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康先生
电 话:13783626366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1室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371-5673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