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6日起,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对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项目3号楼工程进行了委托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项目3号楼工程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西流湖公园南岸,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新建、房屋装修等。该工程于2015年12月开工,2016年10月完成。
二、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金额1588575.19元,审定金额1416407.57元,审减金额172167.62元。审减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内容现场实际未施工,导致工程量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