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7-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药店,明码标价,检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2 | 发布日期:2017-04-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4月5日至12日区物价所组织检查人员对我区20余家经营药店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采取现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及张贴的形式,引导经营者切实做到货真价实、诚实守信,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此次主要检查以下几种行为:一是不明码标价或部分明码标价的;二是标价签不合规定的;三是标价内容与电脑系统(购药小票)不一致的;四是促销活动的真实性。
从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药店都能做到明码标价,价签规范标价内容与电脑系统相一致,个别药店存在标价签不规范、缺标漏标等问题,针对此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