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应对各种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市直机关办公秩序和干部职工生活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服务管理工作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各种重大突发紧急事件,以及全市统一安排或根据机关事务工作职责需要协同配合的重大突发紧急事件。具体包括:恐怖袭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郑州市出现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提供后勤保障,市委市政府大门口围堵等影响安全稳定的紧急状态,汛期洪涝灾害,地震灾害,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消防、电梯、施工事故,机关食堂或服务中心餐饮点饮食安全事件,统管办公区、住宅区人身伤害、重大盗窃等刑事案件或水、电、暖、气、通讯设施使用重大故障,以及其它需要集中人力物力迅速处置的重大突发紧急事项。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应急处置的指挥平台,履行应急处置职责。
2.预防为主。根据局工作范围和特点,加强对统管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健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做好应急物资保障,提高防范及快速处置能力。
3.以人为本。在处置各种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努力把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4.快速反应。应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做到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得到信息立即到位,果断进行先期处置,迅速集结人员、调度物资,确保及时妥善处置。
三、领导机构、职责与责任分工
为加强应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成立局应急机制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局办公室、财务处、基建处、通讯处、保卫处、综合处、膳食处、会管处、车管处、服务中心负责人。
应急指挥所设在局会议室或事发现场(由组长临时指定)。
2.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2)组织应急队伍,调度应急资源,参与应急救援;
(3)协调有关单位和专家提供应急援助;
(4)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稳定;
(5)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1)组长:针对事件性质宣布启动相应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2)副组长:协助组长安排应急事项;分头带队,协调、督促应急任务的落实;随时了解和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向组长报告。
(3)办公室主任:协助组长进行内外联络;集中调派车辆;根据组长指令向上级汇报情况,控制对外信息发布口径;负责对应急联动机制相应事项的落实进行督查。
(4)保卫处处长:协助组长联系公安、消防部门,帮助实施应急处置;协助组长控制现场局势,疏散事发地点车辆、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应急机制启动期间,保持统管办公区安全稳定;调集保安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5)通讯处处长:负责集中话务人员,通知相关人员到位随时接转电话;开通应急专线,保证应急联络畅通;调集通讯处人员参与重大通讯故障应急处置。
(6)基建处处长:负责调集基建管理人员,参加局在建工程应急事件的处置。
(7)综合处处长:参加统管办公区水、电、木、气、泥、暖、电梯应急事件和统管住宅区各种应急事件的处置;建立水、电、木、气、泥、暖及防汛应急物资快速供应渠道,在应急机制启动期间,保证及时、充足调用。
(8)会管处负责人:参加人大办公楼应急事件的处置。
(9)车管处处长:负责应急事件车辆的保障。
(10)膳食处处长、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饮食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置;根据统一部署,参加市应急事件生活保障工作;建立有关应急物品快速供应渠道,在应急机制启动期间,保证及时、充足调用。
四、应急事件报告和处置
1.局各处室、部门,发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要立即报告局应急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组长时,报告副组长。
2.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先期处置,封闭现场,排除隐患,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接报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的情况要立即报告;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报请市应急中心直接指挥并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处室、部门相关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应急事件的性质,做出应急反应:
应对恐怖袭击及其它暴力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一;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二;
应对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火灾事故,启动应急预案三;
应对局负责在建工程施工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四;
应对汛期洪涝灾害,启动应急预案五;
应对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电梯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六;
应对机关食堂及服务中心餐饮点饮食安全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七;
应对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水、电、木、泥、气、暖设施重大故障,启动应急预案八;
应对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通讯设施使用重大故障,启动应急预案九;
应对地震灾害,启动应急预案十;
为郑州市出现的重大突发紧急事件处置提供后勤保障,启动应急预案十一;
应对其它需要迅速集中人力物力处置的重大突发紧急事项,根据事件性质,参照以上预案,启动应急机制。
4.善后处置
应急机制领导小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研究处理,重大事件的处置善后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报告。
5.信息发布控制
重大突发紧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信息发布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其他处室、部门不得任意对外发布信息;局办公室要根据组长指令对外发布信息。
五、应急保障
各有关处室、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运输、通讯等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1.队伍保障
局保安队员、水、电、木、泥、暖及电梯维修人员、餐饮服务人员是实施应急处置的主要队伍。其他与应急事件有关的人员,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物资和生活保障
按照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原则,用于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消防器材和保安器材,由保卫处负责筹备、管理;水、电、木、泥、暖抢修工具、防汛抗洪物资,由综合处负责筹备、管理;餐饮用品由膳食处、服务中心负责筹备、管理;其它生活用品由局办公室负责筹备、管理。
3.通讯保障
通讯处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讯与机动通讯相配套的应急通讯系统,明确应急处置专用接转热线,保证应急处置过程中通讯联络时刻畅通。
4.医疗卫生保障
建立与机关医院、医疗救护中心的应急联络通道,保证医疗救助的及时、得力。
5.运输保障
局现有车辆均属于应急处置征用范围,车管处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
建立与交警部门的快速联络通道,必要时请交警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运输畅通。
六、培训、责任追究与管理
1.培训
局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住宅区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处室、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处置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组织评估和总结,提高整体应急能力。
2.责任追究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信息,或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有其它违反应急处置要求的行为,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轻重照章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一
应对恐怖袭击及其它暴力事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委市政府南北院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办公楼遭遇恐怖袭击或其它严重暴力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保卫处的副局长
成 员:保卫处、局办公室、会管处、通讯处、综合处负责人
三、处置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恐怖袭击或暴力事件信息,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2.接到报告的组长或副组长立即指挥小组成员分头负责实施应急处置,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3.组长视情况请市委秘书长、政府秘书长调集武警部队、防暴警察、公安、消防等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置。在援助队伍尚未到达之前,由保卫处指挥驻市委武警班保护领导撤退。
4.副组长立刻联系市人防办开启人防工事南院进出口通道门,开辟临时突发事件指挥所,开启通信、电力、生活水源等设备。
5.综合处迅即协同市委、市政府行政处通知领导撤离办公场所,从南院人防入口进入人防指挥中心;办公大楼管理处迅即协同市人大行政处,通知市人大领导从人大楼负二层撤离,经地下停车场进入人防指挥中心;同时分别协调各单位行政处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办公楼。
6.保卫处负责调集保安,保护机要、通信、财务等重要场所,协助维护治安秩序;通知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撤离,疏散各类车辆。
7.局办公室迅即联系市医疗应急中心实施救助;联系市委宣传部,控制信息发布。
8.综合处迅速启动南院配电房备用发电设备,并协调电力部门全力保障指挥所用电。
9.通讯处协调通信总站全力保障指挥机关的通信畅通。
10.事后,办公室根据组长指令书面向上级汇报情况并请示有关清理及善后处置工作。
附件2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二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健康严重损害,需要在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住宅区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局办公室、保卫处、综合处、会管处、膳食处、服务中心的副局长
成 员:局办公室、保卫处、综合处、膳食处、会管处、服务中心负责人
三、处置程序
1.郑州市发布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组长、副组长要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到达局三楼会议室,迅速研究制订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住宅区应对措施;对统管办公区、住宅区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并随时向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报告情况。
2.保卫处和综合处立即对统管办公区、住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对外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制度,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各单位外出人员必须向其所在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3.副组长负责协调市直机关医院,迅速开设24小时专项门诊,监测体温,为干部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实行药物预防,进行疑似病例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根据需要采取疏散或者隔离措施,必要时报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并随时向组长报告情况。
4.局办公室设立24小时值班专线,安排全天值班,建立疫情举报制度,及时汇总各方面信息,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并向组长报告情况;在公共醒目部位进行防病知识宣传。
5.膳食处、服务中心要在医疗机构指导下,根据需要对食物和饮水采取控制措施;对窗口服务人员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6.综合处、会管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在统管办公楼、食堂、住宅区、公共聚集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和疑似病人工作、居住过的场所等请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附件3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三
应对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住宅区火灾事故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住宅区重大火灾,或重要、特殊部位的火灾处置。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保卫处的副局长
成 员:保卫处正副处长,局专职消防工作人员,火灾地点有关负责人员
三、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组长,组长无法联系时报告副组长;协同在场人员、利用现场灭火工具及时扑救。
2.组长、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现场,疏散人员,排除现场隐患。副组长要根据火灾严重程度及时向119求助,同时联系有关部门疏通道路。
3.保卫处处长要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险队伍开展抢险灭火。
4.保卫处副处长在协助组织抢险的同时,要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外围人员进入,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进行拍照、记录。
5.组长事后根据情况严重程度,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特殊部位消防应急
1.市委市政府北院地下停车库、人大办公楼,要有针对性强的消防处置示意图,并组织专门训练。
2.大型会议室及其它公共室内场所、市级领导办公地,要在公共部位张贴火灾避险示意图。
五、市委市政府北院地下停车库消防应急示意图
六、人大办公楼消防应急示意图
附件4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四
应对在建工程施工事故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负责的在建工程出现火灾、高空坠落、触电窒息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基建处的副局长、总工程师
成 员:基建处处长,施工现场负责人员
三、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员要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并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它处室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实施现场抢险急救,以免延误时机。
2.组长、副组长要立即到达现场指挥抢险救护,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报告上级领导。
3.基建处长要立即组织抢险救护,并根据情况迅即与有关抢救抢险单位联系;协调施工单位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4.局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协同维护现场秩序,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记录,并根据组长指令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附件5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五
应对汛期洪涝灾害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遭遇洪涝灾害,需要我局在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住宅区组织抢险的情况。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综合处、保卫处的副局长
成 员:综合处、保卫处正副处长
三、处置程序
1.在我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各岗位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汛情或接到灾情信息,要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小组成员分头负责,组织抢险,并根据情况向上级报告。
3.副组长要立即到位,协助组长落实抢险任务,根据组长指令联系有关部门协助抢险。
4.综合处正副处长要立即集结抢险人员、车辆、机具和砂子、编织袋、铁锨等防汛物资,在限定时间内(市委市政府南北院10分钟,其它地点20分钟)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抢险。
5.保卫处正副处长要立即集结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市委市政府南北院10分钟,其它地点20分钟)赶赴现场协助抢险。
6.现场人员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四、平时准备
1.在汛期来临之前(每年5月底以前),对统管办公区、住宅区的防汛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不放过任何险情,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尽量减少灾情的发生。
2.汛期到来之前备好砂子、编织袋、铁锨等防汛物资。建立防汛材料紧急补充渠道,确定定点供货单位,订立协议,保证紧急情况下随时供货。
3.配置专用防汛车辆、机械、工具和材料,固定存放位置,专人负责,经常保养、检查,出现空缺及时补足,保证紧急情况随时调用;车辆每天24小时值班。
附件6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六
应对统管办公区、住宅区电梯事故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应对郑州市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住宅区突发电梯事故。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综合处、会管处、物业管理的副局长
成 员:综合处、会管处、各住宅区物业管理负责人
三、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并会同其它处室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立即实施紧急救援,以免延误时机。
(1)供电或机械设备故障:确认轿箱位置,切断电源,打开轿箱门厅。如轿箱不在层站门位,应先安慰乘客,迅速赶到机房切断电源,打开手动闸(必须二人操作),降至层站门位,救出乘客。
(2)进水故障:先救出乘客,尽可能将轿箱停至顶层或就近停梯,切断电源,查明进水原因,迅速止水,排除井道积水,烘干设备,彻底检查、试验受损部件,修复达到各项性能要求后,恢复运行。
2.组长要立即到达现场指挥抢险救护,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报告上级领导。
3.副组长要立即到达现场,协助组长组织救护,迅即与医疗救护单位和电梯抢险部门联系。
4.综合处处长、会管处负责人和服务中心主任要立即集结人员,组织抢险救护。
5.综合处副处长、会管处和相关住宅区管理负责人,要协助维护现场秩序,通知受伤人员家属,并根据组长指令做好善后处理准备。
四、预防
1.落实值班和检修制度。固定人员,明确责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字手续,做到关键、重要和易损部位、部件每日检查,其它按规范、规定定期检查,及时进行维修,完善维修记录档案,防止发生事故。
2.确保电梯应急照明系统、电梯通讯设备和电梯监控设施完好,保证应急时正常使用。
3.配置专用工具、材料,相对固定存放位置和专人管理,经常保养,保持完好,出现空缺及时补足,保证紧急调用。
附件7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七
应对机关食堂及服务中心餐饮点饮食安全事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直接管理的市直机关职工食堂及服务中心各餐饮点突发食物中毒等饮食安全事件的处置。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膳食处、服务中心的副局长
成 员:膳食处正副处长、服务中心负责人、各餐饮点负责人
三、处置程序
1.我局直接管理的市直机关职工食堂及各餐饮点工作人员,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及其它餐饮安全事件,要立即呼吁现场人员协同急救;立即报告餐饮点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联系120和就近医院请求支援;立即报告组长,组长无法联系时报告副组长。报告要明确汇报事故发生地点和中毒人数,不得隐瞒、谎报、拖延。
3.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小组成员分头负责,组织救护、现场保护和控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向上级领导报告。
4.分管该餐饮点的副局长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其他就餐的机关干部职工到市直机关医院检查或观察治疗。
5.餐饮点负责人要保留造成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有关的灶具、餐具、设备和现场,以备调查。
6.事后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将基本情况和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
7.对发生事件的餐饮点进行检查整顿。
四、预防
1.分管副局长负责组织协调对食堂、对外经营网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2.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把食品进货关,随时接受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点负责人要督促工作人员做好消毒、杀毒工作,对厨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附件8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八
应对统管办公区住宅区水电木泥气暖设施重大故障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水电木泥气暖设施重大故障,影响机关正常办公或干部职工正常生活的情况。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综合处副局长
成 员:综合处正副处长,会管处负责人,物业管理负责人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报告处置小组组长,无法联系组长时,报告副组长。
2.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到位并安排处置,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综合处处长要迅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控制和抢修,各班组长协助处置。
4.综合处副处长要根据故障性质,迅即联络市自来水、电力、热力等有关专业部门帮助处置。
5.故障现场当班人员要沉着冷静,根据业务常识立即进行先期处置,以免事故扩大。
6.车辆管理处应主动协调配合运送抢修工具和人员。
7.有关办公楼、住宅区管理人员要将故障情况和预计修复时间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或居民。
8.抢修完成后及时进行善后工作处理和检查、整改,排除类似安全隐患。
四、应急准备
1.应急车辆、机械、工具和材料要固定存放位置,专人负责,经常保养、检查,保持完好、充足。
2.建立水电木泥气暖维修材料紧急补充供应渠道,确定定点供货单位,订立协议,紧急情况随时供货。
3.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附件9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九
应对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通讯设施重大故障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统管办公区、住宅区通信设备、光(电)缆线路出现全局瘫痪或部分瘫痪、影响机关正常通讯的情况。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分管副局长
成 员:通讯处正副处长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报告处置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到位并安排处置,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通讯处处长要迅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控制和抢修,各班组长协助处置。
4.通讯处副处长要迅即使用无线通讯方式联络局保卫处、通讯公司等有关部门帮助处置。
5.故障现场当班人员要沉着冷静,根据业务常识立即进行先期处置,以免事故扩大。
6.当班话务、线务、机务人员要配合开通应急专线。对重要部位的电话要协调通信部门利用可迂回电路先接通再修复。
附件10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十
应对地震灾害
为确保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我市地震应急相关预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局办公室、保卫处、综合处的副局长
成 员:局办公室、保卫处、通讯处、综合处、膳食处、会管处负责人
局办公室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任联络员。各处室成立相应的抢险救灾队,随时接受命令,进行抢险救灾。
三、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处置小组成员、共产党员、中青年干部职工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不怕牺牲的精神,全力保护机关大多数干部和机关财产的安全。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各处室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高度重视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处置小组成员要立即集中到组长处,听从处置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本应急预案要分发到每一个成员,定期组织演练培训。预案的实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地震发生后,由于相互推诿、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法律责任。
四、处置小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市直机关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定期组织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保证物资充足、随时供应。
(四)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快恢复机关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机关的安全稳定。
五、处置行动
(一)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处置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向市直机关发布有关警报,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锅炉、通讯、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5.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处置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部,各抢险救灾队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处置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提醒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到机关大院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电梯停止使用)、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联系市医疗应急中心实施救助。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大院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积极协助市委、政府做好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综合处迅速启动南院配电房备用发电设备,并协调电力部门全力保障指挥部用电。通讯处协调通信总站全力保障机关的通信畅通。
3.事后,局办公室根据组长指令书面向上级汇报情况并请示有关清理及善后处置工作。
附件11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预案十一
为郑州市重大突发紧急事件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出现重大突发紧急事件,需要我局提供后勤保障的情况。
二、处置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局办公室、膳食处、服务中心、综合处的副局长
成 员:局办公室、膳食处、服务中心、综合处负责人
三、处置程序
1.组长接到有关指令后,立即召集处置小组开会明确任务,并带队赶赴一线,负责上下协调。
2.副组长随同组长,协助指挥相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
3.办公室主任及时召集司机带车就位,准备相关物品,在指定时间装车出发;事件未完全解决处理之前,随时根据最新的物品需求信息,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准备并及时运送。
4.膳食处、服务中心、综合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准备用品,储备的用品不能满足需要时,马上联系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将所需物品备齐并放在指定位置。
5.善后处理。经手人准确记录所用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事后汇总整理用品明细,交办公室存档。
四、平时储备
局办公室、膳食处、服务中心、综合处负责人,要分头安排,储备部分耐储应急用品,每季度初检查、整理、补充一次;建立供应商联系网,准确掌握相关物品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保证应急时供货畅通。
附件12
应急处置联络电话一览表
单 位 | 联系电话 |
河南省生产安全应急求援指挥中心 | 63838255 |
市应急医疗中心 | 68091120或120 |
市应急指挥中心 | 110 |
市委值班室 | 67185699 |
市政府值班室 | 67185799 |
市人大值班室 | 67181372 |
人防办值班室 | 67185530 67181229 |
市卫生局 | 67170999 |
市防疫站 | 63932525 95120 |
河医大第一附属医院急救中心 | 66913101 |
中原区公安局 | 69628111(值班) 67632222转0 |
林山寨派出所 | 67449181 |
市消防支队 | 119 |
市武警支队 | 68614166(总机)转(作战值班室) |
供电应急中心 | 95598转2 |
市天燃气公司 | 68622805(西区抢险队) 68855777转0 |
市防汛值班室 | 67971267 67448849 |
通信公司本地网络监控管理中心 | 67971234 65951234 |
市自来水公司 | 67680000转9 |
市热力公司 | 68982770(值班) 6889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