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7〕40号 | 成文日期:2017-04-13 | 发布日期:2017-04-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区安委办工作安排,现将《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豫安监管办﹝2017﹞38号文件切实做好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迅速将《通知》印发辖区内所有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陶瓷生产企业粉尘危害治理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或《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自查自纠表》(见附件3)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详细填写《自查自纠表》,并于4月17日前将自查表上报所在地安监部门以备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监部门将本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收集、分析、汇总,并于4月23日前上报至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附件:《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豫安监管办﹝2017﹞38号文件切实做好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