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07511/2017-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安全生产,督导 | |
文 号:上安委办〔2017〕16号 | 成文日期:2017-04-05 | 发布日期:2017-04-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124号)文件安排,市政府将组织15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导,为切实做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导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督导时间
自2017年4月1日起,结束时间由市政府统一安排。
二、督导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直接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发〔2015〕21号)情况;
(二)贯彻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以及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贯彻落实郑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
(四)重点时段、重要时期及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控监管情况;
(五)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副职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
(六)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九)贯彻落实《安全郑州创建2017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
(十)《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有关要求
1、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对照督导内容进行自查,迅速在本单位进行安排部署,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2、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向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导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3、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完成督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督导组汇报。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