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17-0011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物价,价格,收费,定价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3 | 发布日期:2017-04-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诚信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17郑州航展社会停车场收费的请示》收悉。
为确保2017郑州航展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1日航展举办期间,你公司筹建的东、西两处停车场,按照小车(7座以下,含7座)10元/车·次、大车(7座以上)20元/车·次的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你公司在收费前,应在车辆存放场所入口处及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用标价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存放时限、12358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