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93542514/2017-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牟车管〔2017〕106号 | 成文日期:2017-04-13 | 发布日期:2017-04-13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107工房、107工房附属楼项目位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建设路南段东侧。
经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认定,该项目属于汽车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符合牟政会纪[2015]18号和[2016]9号会议纪要中规定的产业项目范畴。请免于处罚,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