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学习“两项法规”和科级领导干部填报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071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炭,报告
文    号:登煤发〔2017〕10号成文日期:2017-04-13发布日期:2017-04-13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学习“两项法规”和科级领导干部填报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报告

中共登封市委组织部:

现将学习“两项法规”和科级领导干部填报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两项法规”和上级精神情况

2017年4月10日,我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两项法规”和上级精神,会议由局长李怀庆主持,由纪委书记孟春生传达。会议参加科级干部10名,实际参加6名,缺席4名。所有参会人员均由本人签到并领取学习材料和报告表。

对会议缺席人员,2017年4月10日,由纪委书记孟春生采取电话方式进行传达;2017年4月11日,由纪委书记孟春生将报告表及相关学习材料送达至本人,并要求本人进行补签。

组织科级干部报告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我单位科级干部应报10人,实报10人。无应报未报人员。本单位无兼职或挂职干部。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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