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987/2017-0009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旅游局 | 关 键 词:星评员,候选人 | |
文 号:郑星评〔2017〕1号 | 成文日期:2017-04-06 | 发布日期:2017-04-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强我市市级旅游饭店星评员(以下简称市星评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星级饭店检查评定质量,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234号)和《饭店星评员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星级饭店评定管理实际,经研究,近期将开展市级星评员聘任工作。现将市级星评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星评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具有丰富的饭店业务知识,全面掌握《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
3.具有较高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在旅游主管部门工作五年以上且熟悉旅游饭店行业管理的人员; 2.在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饭店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五年以上,任期内饭店经营业绩良好,在全市具有一定声誉的在职经理人;
3.理论水平较高,熟悉旅游饭店行业情况,在饭店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理论工作者。 二、推荐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负责遴选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严格按照相关条件推荐市级星评员候选人,切实把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严谨、年富力强的人员推荐上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星级饭店务于 4月10日12:00前将《市级星评员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及被推荐人2张二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粘贴于“登记表”上,一张背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上报市星评委,同时,将登记表及照片电子版发至市星评委邮箱:zzlyxjfd@163.com。 (三)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原则上推荐人数为1-2人,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人选较多的可增荐1人;每家三星级以上饭店原则上推荐1人,特别优秀人选较多的可推荐2人。 三、其他事项
(一)市星评委对被推荐的市级星评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后,将适时对符合条件的拟聘星评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通过后,市星评委将颁发市级星评员证书。对于工作中特别优秀的市级星评员,市星评委将择优推荐为省级星评员候选人。
(二)本次星评员聘任后,以往市级星评员即自动解聘。
(三)本次星评员聘用期限为两年,聘任期限内,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星评员,市星评委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星评工作直至取消其星评员资格。
电话:0371-67188013 邮箱:zzlyxjfd@163.com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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