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7-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家具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4 | 发布日期:2017-04-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物价所从4月5日至14日对四海家具城、奥特莱斯家居中心等7家具市场开展明码标价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发放宣传单形式对商户进行价格政策宣传,现场向商户讲解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要求商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做到明码标价,货签相符,一货一签,不得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特价”等;不得利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欺诈消费者。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好价格政策,依法诚信经营,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