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郑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规格正县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长期规划、短期计划。
(3)根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协调各委员部门(成员单位)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5)负责管理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及其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其监督工作和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科学卫生知识。
(9)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卫生村(镇、城市、城区)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
(10)负责城乡群众性公共卫生监督,组织社会性卫生监督活动,开展全市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11)负责全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督查检查考核工作。(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处(机关党支部)、县(市)卫生处、城区卫生处、宣传教育处、病媒生物防制处。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共有编制3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0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4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0.32万元。(财政拨款1140.3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14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32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9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90.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80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运行经费安排263.6万元,其中:办公费140.6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交通费2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购置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140.32万元,比上年增加99.36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7年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总金额无增减变化,但公务用车维修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项目进行了调整,公务用车维修护费由原来的13万元减少到11万元,公务接待费调整到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接待任务比较繁重。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63.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购置费等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207.63万元,与之相比,增加了5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单位办公楼不再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管范围,所以增加了物业管理费;三是2017年单位搬迁,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万元,服务支出35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一)货物类:
1、办公消耗品(办公用品、纸张等)5万元;
2、办公家具5万元;
3、打印机1.5万元;
4、计算机2.5万元;
5、其他电器设备1万元;
6、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药械应急储备(购药械和药品)45万元。
(二)服务类: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2、维修(护)费(指微信平台建立和维护、复印打印耗材)10万元;
3、物业管理费30万元;
4、印刷费35万元;
5、健康教育宣传费43万元;
6、市本级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服务费22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病媒生物防制:是对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预防与控制。
预防:是指建立防止病媒生物侵入的设施。如:防蝇帘、捕鼠器、毒铒洞、防鼠网等器具。
控制:是对鼠、蝇、蚊、蟑螂的物理和化学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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