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581/2017-002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6 | 发布日期:2017-04-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中牟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全县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对外合作、利用外资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县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信访工作。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化学品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全县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6、承担落实市、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拟订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新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承担全县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制度、规划;负责监督实施全县辐射、放射性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等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县环境保护产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11、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审核基本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中牟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科、自然生态科、辐射危废管理科、信访法制科、大气办、尾气大队、监测站、监察大队、监察室、档案室。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环保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5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32人;在职职工154人,离退休人员2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66万元(财政拨款26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17万元、专项收入206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万元,项目支出288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3766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15.7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4万元;项目支出2884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物总量减排300万元。
2、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20万元。
3、大气——关于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240万元。
4、其他污染减排支出——中牟县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400万元。
(一)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1、污染物总量减排
(1)项目概述:根据我县辖区内污染源(包括:废水、废气和噪声三种),根据工作要求需购置附表内所列的化学药品来开展污染源总量减排监测工作。
(2)项目依据:依据《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豫政【2008】8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服务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费用,补助国控及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费用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3)资金测算: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75万元,维修费40万元,培训费15万元(用于省局市局召开的环境保护工作培训会),会议费10万元(用于市督导组的督查工作)。
2、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1)项目概述: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生产、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2)项目依据:依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
(3)资金测算:办公设备购置9.48万元(用于成立普查办购买办公设备)。
3、关于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2) 项目依据: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郑防领办【2016】68号)有关要求,积极营造“同呼吸、共责任、齐奋斗”的社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开展。
(3)资金测算:租赁费40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产生的租车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用于大气办租车产生的油修费)。
4、中牟县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
(1)项目概述: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工作,坚决淘汰黄标车,从源头扼制尾气超标排放问题。
(2)项目依据:依据《中牟县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牟政文【2014】33号文。
(3)资金测算:奖励金400万元(用于对黄标车淘汰人员的补助)。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766万元,比上年增加694万元。增加原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增多。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费等支出,比去年增加10.67万元,增加原因:环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工作量逐步加大。公务接待费6.3万元。比去年增加4.14万元,增加原因为环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工作量逐步加大。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我局在编在岗人员22人,按照每人每年6500元标准,共143000元,福利费54699元,共计197699元。增加7699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实验耗材及小型设备,单价0.2万元,数量1批,共计10万元;
2、办公桌椅,单价0.1万元,数量20个,共计2万元;
3、台式机,单价0.8万元,数量5个,共计4万元;
4、电话传真机,单价0.2万元,数量10个,共计2万元;
5、委托业务(对饮用水源地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措施),单价30万元,数量1次,共计30万元;
6、台式机,单价0.8万元,数量10个,共计8万元;
7、流明投影仪,单价0.5万元,数量2个,共计1万元;
8、农村污水处理站维护,单价167.9万元,数量1个,共计167.9万元。
9、500吨/日,农村污水处理,单价382.11万元,数量1个,共计382.11万元。
7、激光打印机,单价0.83万元,数量6台,共计5万元。
8、激光复印机,单价0.3万元,数量10台,共计3万元。
9、碎纸机,单价0.38万元,数量8台,共计3万元。
10、激光扫描仪,单价0.25万元,数量8台,共计2万元。
七、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