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41/2017-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中牟县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6 | 发布日期:2017-04-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2起草全县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
3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完善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制定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6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7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支出标准。
8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9负责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与县地方税务部门共同上报税收地方性管理办法和建议;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牵头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13管理财政供给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县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4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和执行等工作,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县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15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拟订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
16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17按照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行使投资收益和处置权;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集体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18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9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20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中牟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机关本级
2.所属事业单位
11个二级机构:中牟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中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中牟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牟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中牟县乡财县管办公室、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中牟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中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牟县国债服务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河南省中牟函授站(挂中牟县财政干部教育中心牌子)。
14个乡镇、街道办财政所:官渡财政所、韩寺财政所、狼城岗财政所、雁鸣湖财政所、大孟财政所、万滩财政所、刘集财政所、姚家财政所、郑庵财政所、黄店财政所、刁家财政所、东风路办事处财政所、青年路办事处财政所、广惠街办事处财政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牟县财政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111人;在职职工363人,离退休人员4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15万元(财政拨款61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4万元,项目支出234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财政事务)5163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56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89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7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万元;项目支出2340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796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从2017年起,省级奖补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逐步拨付”,省财政厅实行分批次下达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资金。2017年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796万
(2)资金测算。
官渡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配套资金161万,姚家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配套资金200万,黄店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配套资金250万,雁鸣湖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配套资金185万。配套资金依据: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财农改〔2016〕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的相关规定,我县应按照4:4:2的比例,配套资金。
2.一事一议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改〔2016〕32号),河南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398万元。我县应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套。
(2)资金测算。
按照4:4:2的比例,配套资金100万元(中央和省级共下达398万元,占比80%,我县配套20%)。
3.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6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2016年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4万元,2017年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2万元。
(2)资金测算。
测算依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豫财农改〔2016〕13号)相关规定,我县财政支持资金应不低于省财政支持金额的1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6115万元,比上年增加2878万元。增加原因:1、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县级配套项目、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增加952万元.2、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376万元。3、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增加65万元,因政府投资项目增多,投资金额增大。4、财政局机关办公楼维修项目65万元,上年没有此项目。5、财政所工作经费230万元,上年未安排此项目。6、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付改革相关费用73万元。改革需进行培训及设备购置,上年未安排。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2016年预算为0元,2017年较2016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为70000元,2017年较2016年减少30000元,减少43%,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为475000元,2017年较2016年减少325000,减少68%,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的减少。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机关运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机关运转经费254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数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耗材,单价1万元,数量5批,共计5万元;
2.办公设备,单价10.3万元,数量7批,共计73万元;
3.照排设备,单价1万元,数量20套,共计20万元。
4.机关办公楼维修,单价15万元,数量1项,共计15万元。
5.标准化机房建设,单价7万元,数量1项,共计7万元。
七、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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