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418/2017-0009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财政,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6 | 发布日期:2017-04-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本县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及统计调查制度;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职务评聘。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拟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下属单位:中牟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中牟县第三产业统计办公室、中牟县普查中心、中牟县能源统计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牟县统计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职工46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5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9.97万元(财政拨款959.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5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07万元,项目支出479.9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物)575.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计信息事务)6.3万元、信息事务2万元、专项统计业务7万元、专项普查活动239.5万元、统计抽样调查16万、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1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80.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34万元;项目支出479.9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申请金额230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述: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国、我省、我市"三农"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12月31日24时是普查登记的标准试点,全县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招聘现已配备完成,2017年需要落实“两员”劳务费。报酬由市县财政负担,按照月工资标准2000员,工作期限2个月计算。政策依据:郑政〔2015〕4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第五项: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的需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所需的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购置经费,各地要提前准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抓紧开展经费预算编制和物资筹措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2)资金测算
1.办公设备购置50000元(购买电脑5台、一体机一台)。2.办公费50000元(购买数据处理办公用品及耗材)。3.印刷费100000元(印制普查表、法人登记表、质量抽查表等入户调查材料)。4.培训费100000元(县乡村程序培训会、数据采集会、PDA操作培训会、数据处理录入培训会及方案培训会等)。5.会议费100000元(数据处理工作会议及普查登记工作会议等)。6.“两员”补贴2700000元(第三次农业普查“两员”共计1350人,按上级要求每人每月2000元补助)。7.交通费50000元(下乡入户调查租车)。8.差旅费30000元(到郑州开会伙食补助)。
2.城镇居民调查和物价调查,申请金额95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市规划、居民生活等方面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策服务。政策依据:豫统文【2014】145号:请各地按照住户记帐户每月不低于50元,住户、物价住辅助调查员每月不低于100元,粮食产量辅助调查员全年不低于800元的标准向记帐户和堵住调查员发放补贴。根据每年各地承担的任务量向次啊政部门申请相应的资金,并将补贴资金纳入到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向记帐户和辅助调查员发放。
(2)资金测算
办公费20000元(为乡镇人员购买培训和会议所用的笔、本、袋子、铅笔、橡皮、小刀等)、会议费38600元(各乡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费用,包括会议室租赁费、人员用餐费用等)、劳务费11400元(乡镇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补贴)、差旅费30000元(到全国先进县进行学习、考察费用)。
3.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申请金额3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一是全面推进和落实在地统计;二是强化名录库管理;三是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靠。政策依据:国统字〔2012〕84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为适应新形势推进重点领域的制度方法改革,扩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实施范围。
(2))资金测算
印刷费30000元(印制各专业月报表、季报表、台账等)。
4. 乡镇统计员活动经费,申请金额14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改变目前基层统计和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信息处理手段落后、部门统计机构和职能消弱的现状,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政策依据:牟政〔2003〕40号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第四项说明:经县政府研究,各乡镇每年要保证落实1万元的统计工作业务经费,上交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超支部分由乡镇补贴。
(2)资金测算
办公费40000元(购买培训用的笔记本、笔、计算器、手提袋、A4纸等办公用品)、培训费100000元(组织乡镇人员到省局、市局、县局培训)。
5. 农业统计,申请金额2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油料、棉花、蔬菜、瓜果等作物以及畜牧、水产、林业等涉农方面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统计和评估测算。政策依据:郑政办文〔2010〕7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农业统计工作原来一直由省里设在中牟的“国家统计局中牟调查队”承担,从2009年开始此项工作由县统计局承担。国家统计局从1990年开始,定期对农村抽样调查点进行一次全面的轮换。
(2)资金测算
办公费18000元(购买召开农村样本点会议用品,布袋、笔本、垫板等)、劳务费2000元(农村固定样本点、农户样本补助费)
6. 三产统计,申请金额2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在我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我省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统计基础工作却相对薄弱,不能很好地适应各级政府宏观管理的需要,也严重影响了部门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质量。因此,各级政府都要加强此两项统计调查作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的重要基础工作。政策依据:豫政办〔2003〕10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第五项说明: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同级点多面广,分布不均匀,调查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需要,足额拨付开展此项工作所需的经费,并列入当地各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统计调查工作所需。牟政〔2007〕25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第四大项里第四小项说明:各级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将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费纳入统计财政预算,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条件到位、工作到位。
(2)资金测算
办公费20000元(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
7. 能源统计,申请金额2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研究建立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和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全社会能源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对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政策依据:国发〔2007〕36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要建立节能减排统计和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牟政〔2008〕6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能源统计,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各项工作。第二十七条说明: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县政府每年安排全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节能项目投资的贴息、补助和对开展节能工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2)资金测算
办公费10000元(购买下乡调查办公用品笔、本、袋子等)、印刷费10000元(印制能源统计报表、样表和台账等)。
8. 统计抽样户调查,申请金额10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通过调查,一是更好地了解郑州市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提供基础资料。二是为未来几年常规城镇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三是监测城镇统筹发展现状,为推进城镇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资料。四是利用城镇住户基本情况调查的分层信息,改进样本轮换方法,提高常规住户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政策依据:郑政办文〔2010〕6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用关于认真做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第三大项第二小项,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经费和今后每年所需经费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按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市县财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调查工作经费报账,并纳入经常性年度预算。
(2)资金测算
办公费20000元(乡镇、企业人员培训购买办公用品),培训费80000元(业务科室出差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培训的火车票、飞机票及住宿、伙食补助费费用)。
9. 县级以上经常性人口抽样调查,申请金额1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为准确掌握我县城镇化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政策依据:豫政办〔2014〕154号:第四大项里第四小项说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县级每年进行一次人口与城镇化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利用结果推算当年主要人口数据,以满足各级政府的需要。各级政府要将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金测算
培训费10000元(组织乡镇统计信息中心主任、指导员、调查员及PDA调查员培训)。
10. 专项名称:经常性抽样调查,申请金额5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为准确掌握我县城镇化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政策依据:郑政办〔2004〕40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调查的通知。第三大项说明:县统计部门附则调查的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调查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到位。
(2)资金测算
办公费30000元(位抽样调查购买办公用品)、维修费10000元(维修单位线路,办公室改造)、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00元。
11. 年鉴印刷,申请金额45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是各级政府和领导指导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主要依据:《中牟统计年鉴》是一部全面、系统、科学、详实记载和反映该年度中牟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鉴,是各级政府和领导指导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2014年批复列入部门预算。
(2)资金测算
印刷费45000元(印制2017年度中牟统计年鉴费用)。
12.“四上”企业奖补经费,申请金额114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郑工安科〔2012〕31号:为促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确保全年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新增“四上”企业统计入库工作的通知》(牟郑办〔2015〕22号)。
(2)资金测算
奖励金1140000元。
13. 中牟县限下样本抽样调查,申请金额63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运用抽样调查方法,系统地调查、搜集和整理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有关资料,获取推算评估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下部门的基础数据,进而推算季度限额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满足计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需要,为进行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以及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政策依据:豫统文〔2014〕149号:关于开展全省贸易统计限下样本抽样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大项里第四小项说明:请各地按照住户记帐户每月不低于50元,辅助调查员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向记帐户和辅助调查员发放补贴。请各地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根据每年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向财政部门申请相应的资金,并将补贴资金纳入到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向记帐户和辅助调查员发放。
(2)资金测算
劳务费63000元(支付2017年度限下样本点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补贴)。
14. 社会服务人员劳务费用,申请金额506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况:县统计局和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人员委托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招录,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次签订一年合同,第二次签订二年合同,暂定服务年限三年,服务期满合同自动解除。政策依据:牟统〔2016〕10号,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金献在全市依法加强统计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我县统计基层薄弱现状,结合全县统计工作现状,特申请聘用25名编外人员充实到乡镇(办)、园区。
(2)资金测算
劳务费506000元(12个月工资2200元*14人、劳务公司管理费672元、单位社保9193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59.97万元,比上年增加445.29万元。增加原因:四上企业奖补资金114万元,2016年未列入财政预算;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增加130万元;社会服务人员劳务费50.6万元,2017年新增项目;经济宣传服务经费26万元,2017年新增项目。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去年增加2万元,增加原因:①2016年12月31日,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调查节点,2017年省、市领导多次到我县进行调研,接待次数较多;②2017年中旬邀请《中国信息报》编辑及8名记者,对我县经济发展进行专项报导。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我局在编在岗人员48人,按照每人每年6500元标准,共312000元,福利费107643元,共计419643元。增加72280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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