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426/2017-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6 | 发布日期:2017-04-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牟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2.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共11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服务科)、工资福利科、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职称管理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信访法制科。
下属单位:中牟县劳动服务公司、中牟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中牟县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中牟县职业介绍中心、中牟县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中牟县考试培训中心、中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牟县劳动监察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35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05人(含自收自支编制20人);在职职工129人(含自收自支8人),离退休人员5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58万元(财政拨款38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万元,项目支出129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13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19万元、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78万元、公共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46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57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105万元、其他退役按照支出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智慧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X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万元;项目支出1293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726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知识水平,根据郑人社专技【2012】11号文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开展中牟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资金测算
需培训费72.6万元。
2、“三支一扶”计划专项经费266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郑三支一扶办〔2016〕3号文件精神,我县共接收6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另外,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目前在岗6人。
(2)资金测算
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需预算经费如下:
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按照养老保险46000元、医疗保险25345元、失业保险465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0000元,合计2017年该项目的预算金额为266000元。
3、部门决算先进奖7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局通知,对于2015年部门决算先进单位进行奖励,我单位获得二等奖。
(2)资金测算
二等奖7000元。
4、工伤认定调查勘验费4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2007年颁布的《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2)资金测算
我单位工伤宣传费0.884万元,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716万元,差旅费1万元,另需办公设备购置费0.6万元。因此2016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万元。
5、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费28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促进公务员知识不断与时俱进,更好地开展工作,郑办【2012】38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2)资金测算
每年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机关公务员工资总额的2.5%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作为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因此,2017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项目需培训费28万元,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8万元。
6、优诊室人员工资、社保金及工作经费7005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我单位依据上年度财政预算,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和中牟县人民政府文件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为了加强经办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经办人员不足问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2)资金测算
此项工作所需其它工资福利支出(人员工资及社保费)65.25万元,邮电费1.2万元,电费1.8万元,办公费1.8万元,共计70.05万元。
7、精神文明奖6478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郑文【2014】62号文精神,我局被评为郑州市2013年度文明单位。为发扬成绩,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
(2)资金测算
对先进文明单位员工每月发放奖励金300元。2017年预算金额为64.78万元。
8、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经费30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以及牟人社〔2015〕38号文件,为更好的服务好广大考生,提升中牟形象,使整个招聘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为各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人才。
(2)资金测算
因此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需预算经费如下:办公费0.35万元,印刷费9.8万元,劳务费8.05万元,培训费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因此2017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共计30万元。
9、信访案件处理经费及信访岗位津贴18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增加信访稳定工作,确保社会和谐,依据牟信领[2016]12号、牟信领[2016]41号、牟信领[2015]6号、牟信领[2015]16号、牟信领[2015]20号、牟信领[2015]22号、牟信领[2015]24号、牟会议纪要[2012]4号、人社教发[2011]5号、郑信复办[2015]2号。
(2)资金测算
信访案件处理经费及信访岗位津贴预算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0.9万元,办公费1.922万元,印刷费0.658万元,差旅费12.76万元,维修费0.2万元,培训费0.432万元,信访岗位津贴1.128万元,因此2017年信访案件处理经费及信访岗位津贴的预算总金额定为18万元。
10、干部教育培训费189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印发《2013-2017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精神(豫发【2014】4号),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
(2)资金测算
根据中牟县财政局关于培训费标准的规定,培训费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预计一期培训为6天,我单位干部共121人,每人每天费用260元,合计为18.9万元。所以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费预算为18.9万元。
11、社保局上划人员经费1795089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由于机构改革,中牟县社保局由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机构,上划为市级垂直单位。社保局经费从2017年度由郑州市管理。县财政局不再向社保局账户拨付经费。社保局上划人员的部分工资费用由人社局账户代为支付。
(2)资金测算
社保局上划人员2016年度的目标考核奖、补发工资和2015、2016应休未休公休假报酬,合计为1795089元。
12、人社局房租5365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县政府规划,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房屋已拆除变更为停车场。为了正常开展工作,将职业介绍中心大厅设于官渡大街中段二小西。
(2)资金测算
该房屋系财政局所属的门面房,共计386平方米,每平方米1.8元每日,年房屋租金25万元;将仲裁科、信访科、劳动监察大队设于学院路与清阳街交叉口西南角,该房屋系河南银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房屋680平方米,日租金0.333元每日,土地680平方米,日租金0.8337元每日,年租金合计为28.65万元。2017年人社局房租预算总金额为53.65万元。
13、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宣传3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关政策,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和职工树立“技能成才”理念,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性社会氛围。
(2)资金测算
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宣传项目需宣传费3万元,项目预算总金额为3万元。
14、劳动监察协管员费用(2人)11761.44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郑人社监察【2016】6号)文件精神。
(2)资金测算
劳动监察协管员2人各项资金费用预算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09.44元,劳务费1152元。2017年劳动监察协管员2人各项资金费用预算合计11761.44元。
15、劳动监察协管员费用(12人 ) 96746.76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郑人社监察【2013】1号)文件精神。
(2)资金测算
劳动监察协管员12人各项资金费用预算包括劳务费医疗保险6761.7元,养老保险18105.84元,失业保险1143.5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823.68元,劳务费6912,2017年劳动监察协管员12人各项资金费用预算合计96747元。
16、劳动监察办公经费8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切实改善办案条件,提高监察人员业务能力,增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反应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郑人社监察【2015】2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郑人社监察【2015】9号)。
(2)资金测算
劳动监察办公所需费用如下:办公费34150元,印刷费2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50元(宣传费)。因此2017年本项目的预算总金额为8万元。
17、人事档案数字化综合管理建设费785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2】28号文件、豫组通【2012】42号文件和郑组通【2012】43号文件,实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目录和转递单;干部人事档案卷盒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库房设备规范化数字化管理。
(2)资金测算
2017年人事档案数字化综合管理建设费包括一万余本全县在编人员档案整理50万元,档案扫描20万元,耗材8.5万元,合计本项目的预算总金额为78.5万元。
18、职介协管员费用1909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及牟人社【2016】26号、牟人社【2016】75号文,2016年共招录协管员63名,9月底离职1名,余62人。
(2)资金测算
根据文件规定工资标准,2017年共需:190.9万元。因此2017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90.9万元。
具体费用如下:
医保保险12.32万元
养老保险32万元
失业保险2.02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96万元
协管员管理费:3.6万
19、创业培训费用10383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豫人社就业【2013】2号文,【2012】25号文,为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的目标,对企业新招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创业技能培训。
(2)资金测算
根据2016年市下达创业培训任务数360人。每期30人,共12期,每期培训10天,并且每期由市统一配备教师2名。每名教师讲课、交通、伙食费为2200元。因此全年共需费用:10.38万元。明细如下:
教师讲课费:2000元/人×2人×12期=48000元
教师住宿费:150元/人、天×2人×12期=36000元
创业培训教材费:360人×40元/套=14400元
办公费:3000元
印刷费:2430元
因此本项目2017年预算金额为10.38万元。
20、开展春风行动所需经费5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郑人社劳务[2016]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春风行动期间,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得到免费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
(2)资金测算
开展春风行动预算包括宣传费2万元,印刷费15万元,办公费1.5万元,因此2016年开展春风行动项目预算的总金额为5万元。
21、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1215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牟发[2016]3号文件精神,人社局按照《中牟县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要求,对208名贫困劳动力分专业进行培训。、
(2)资金测算
所需费用有县财政支付,明细如下;印刷费15180元,培训费42500元,生活补助2382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元。综上,县财政承担费用预算为121500元。
22、举办中牟县人才招聘会23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人社部函【2016】52号《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6】15号《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郑人社劳务【2016】3号《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郑人社就业【2016】17号《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郑人社就业【2016】18号《关于印发郑州市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要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宣传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措施,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适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招聘周等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不同就业需求,举办专业性、规模化、多场次的公益性招聘周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不同就业需求,举办专业性、规模化、多场次的公益性招聘活动。
(2)资金测算
举办人才招聘会预算包括办公费2万元,劳务费1.5万元,租赁费7万元,印刷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因此2016年举办人才招聘会项目预算的总金额为23万元。
23、职介招录53个协管员办公经费5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及牟人社【2016】26号、牟人社【2016】75号文,2016年共招录协管员53名,依据经县领导批示牟人社申请文件,招录协管员的以下费用需县财政解决。
(2)资金测算
办公费12200元,印刷费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医疗费7800元。此项费用合计为50000元。
24、劳动仲裁规范化建设及办案处理费56817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实现中牟县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豫人社仲裁〔2014〕7号)、(郑人社仲裁[2016]4号)、(郑人社仲裁[2016]5号)文件精神。
(2)资金测算
依据每年案件所呈现的繁复多样化,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2017年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56.817万元。
25、原办公旧址拆迁所需经费2246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2016年12月底,我局原办公旧址拆迁所需经费224600元被收回。该部分经费是由于原办公旧址没有拆迁完毕,相关费用没有结算所以未支付。
(2)资金测算
现该项经费224600元纳入预算。
26、政府购岗人员管理费6336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职介中心政府购岗人员12人,工资和社保,委托东工劳务派遣公司代管。
(2)资金测算
每人每年的管理费为528元,一年的管理费共计6336元。
27、劳动服务公司人员经费756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了保障劳动服务公司工作正常运行,解决劳动服务公司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依据牟编办[2012]70号文。
(2)资金测算
根据劳动服务公司2016年工资计算得出,2017年劳动服务公司人员需要经费如下:基本工资3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奖金4万元(非税收入安排),医疗保险3万元,养老保险6万元,失业保险0.5万元,绩效工资5万元,职业年金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1万元,生活补助2万元,住房公积金4万元,采暖补贴2万元。2017年劳动服务公司人员经费预算合计为75.6万元。
28、企业退管服务60000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我单位依据郑办[2014]45号《关于积极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将辖区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应常驻低或户籍所在地为基础,就近纳入所在地的退管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建设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
(2)资金测算
此项工作所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办公费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共计6万元,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9、2017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300000元
根据豫财社【2016】211号,收到的2017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30、军转干部费用1668508元
企业军转干部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
依据:郑人社[2010]218号,豫人社[2010]150号,《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的通知》。
我县现有企业军转干部48人,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补助和临时性救助:1、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金额原则上按企业军转干部原单位职级确定,营职以下每人每次2500元,约43人共需约11万元。2、 在国家未出台新的解困政策之前,从2010年起,每年元月开始调整并执行新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核定相关补差,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约需99万(3月29日,郑州市召开全市军转干部干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我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变化情况,连排职职级补贴由原来的50元/月调整为100元/月,营职职级补贴由原来的100元/月调整为200元/月;年龄补贴65周岁-74周岁由原来的100元/月调整为200元/月,75周岁-79周岁由原来的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80周岁以上由原来的200元/月调整为400元/月;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提高150元/月。因此,在专项内部调整后,仍需增加5万元。以上调整费用待调标标准出来后一并执行)。
军转干部医疗费、体检费
依据:豫人社[2010]150号,人发[2002]82号。
为企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和体检,由于目前过渡金暂时没有收取,预计2017补助标准提高后,需缴纳医疗保险费用5.1万元左右。按照人发【2002】82号文件“对功臣模范和因公致残、患有严重疾病的企业军转干部,要重点救助。对他们的工作、生活等方面予以特殊照顾,就诊、住院优先安排。社区服务机构要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预计2017年需体检人员45人,每人需体检费350元,需15750元。
下岗、失业军转干部统筹金
依据:《关于我市下岗失业(协解)企业军转干部有关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
为1名下岗、失业军转干部缴纳单位部分统筹金1.5万元。所以企业军转干部养老保险金2017预算需1.5万元。
军转干部慰问费、春节入户实物慰问费及座谈会费
依据:郑州市开会通知。
春节、八一期间需慰问军转干部43人,每人标准每次2000元,所需经费17.2万元,召开座谈会两次费用需1万元;春节、八一期间还需对军转干部入户进行实物慰问,每人标准500元,共56人次,约需经费2.8万元。
经费及维稳差旅费
依据:郑企转组[2010]2号,
为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稳定工作,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及特殊时期、突发事件稳控。各项办公费用4.2万元,差旅费1.8万元。军转干部工作经费及维稳费2017年预算合计为6万元。
大病救助金
依据:郑企联办[2011]3号
在符合医保政策的前提下,企业军转干部住院结算单据上,个人自付项和按比例自负项之和县财政救助一定比例。具体救助比例如下:2000----5000之间,救助30%;5000----20000之间,救助40%;20000以上,救助50%。最高救助不超过200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救助,年满75周岁以上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团职提高3%,师职提高5%。住院有效期一年,日期核算以申请日期为准。结合往年大病救助金支付情况,估计企业军转干部大病救助金2017年预算需20万。
自主择业中心信息平台建设费
依据:郑州市自主择业中心《关于落实全国自主择业工作信息平台信息采集与上传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通知要求,信息平台实行“业务专网 互联网”的运行方式,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金保工作业务专网”登录信息平台,维护数据信息。需:网线安装费1258元,网线使用年费2400元,购买人脸识别仪800元,指静脉识别仪2300元,笔记本电脑(如军转干部本人年老或因病需上门服务)约8000元,彩色打印机2000元。
2017年军转干部费用合计1668508元,明细汇总如下:
医疗保险6.675万元,养老保险1.5万元,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2万元,宣传费1万元,邮电费0.1万元,维稳、差旅费1.8万元,维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生活补助110万元,医疗费20万元,救济费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3658万元。
31、钢球厂国有土地补偿金207887元
2016年12月底,我局郑州市宇龙钢球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补偿资金207887元被收回。
根据牟财非税审[2016]273号,2016年9月我局收到县财政局拨付郑州市宇龙钢球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资金3467387万元。2016年我局先后四次用该项资金支付郑州市宇龙钢球有限公司员工的社保金和经济补偿金,分别为:2016年10月10日支付1640000元、2016年10月20日支付106000元、2016年12月07日支付788500元、2016年12月23日支付725000元,合计支付3259500元。
2016年年底郑州市宇龙钢球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补偿资207887元未支付。因为一部分钢球厂职工当时无法联系,所以导致这部分职工的补偿金暂时不能前来领取、医保也无法办理。
因此特申请该项被收回的经费207887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控制数为1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万元、公用经费129万元、专项经费948万元、提前告知数为6万元(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
2017年收入预算3858万元,支出预算3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9万元,公用经费116万元,项目支出1293万元。
2017年人员经费较2016年增长1719万元,增长的原因为:人员工资的上涨,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都随之上涨;另外新增大病救助、全暖费、交通补贴、带薪年休假、退休人员住房补贴、补发以前年度工资、目标考核奖及健康修养费等项目。
2017年公用经费较2016年减少13万元。减少的原因为:由于实行公车改革,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7万元,较2016年减少21万元,但人员公用经费较2016年增长4万元,工会费和福利费算工资上涨而增长4万元。
2017年专项经费较2016年增长345万元。增长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新增优诊室人员工资及费用、社保局上划人员经费、劳动仲裁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办案处理费、职介协管员费用等专项。减少了统管福利费、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党报党刊专项资金的项目。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36000。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25.4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务车辆改革。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1.7万元,其中:办公费19.9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8.8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42万元,政府采购汇总表如下:
采购项目 | 采购目录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金额 |
| 合计 | 13 | 416790 | ||
军转干部费用 | 打印机 | 彩色打印机 | 台 | 1 | 2000 |
军转干部费用 | 计算机 | 笔记本 | 台 | 1 | 8000 |
信访案件处理经费及岗位津贴 | 计算机 | 台 | 1 | 4000 | |
企业退管服务 | 打印机 | 台 | 1 | 2000 | |
军转干部费用 |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 指静脉识别仪 | 台 | 1 | 2300 |
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 |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 培训设备:投影仪、笔记本、音响 | 套 | 2 | 20000 |
工伤认定调查勘验费 |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 录音笔 | 支 | 1 | 1000 |
军转干部费用 |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 人脸识别仪 | 台 | 1 | 800 |
信访案件处理经费及岗位津贴 | 打印机 | 台 | 1 | 5000 | |
工伤认定调查勘验费 | 摄影、摄像器材 | 照相机 | 台 | 1 | 5000 |
企业退管服务 | 计算机 | 台 | 2 | 8000 | |
劳动仲裁规范化、信息化及办案处理费 |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 仲裁院实体化信息化办公设备 | 组 | 1 | 358690 |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