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1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财政,部门预算,环保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7 | 发布日期:2017-04-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光、工业噪声、有毒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4、负责全区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的日常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权属范围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电磁辐射申报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危险废物监督;负责Ⅲ类射线装置日常监督。
5、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解决全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环境保护的信访案件查处、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和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审批;参与市级以上审批的报告表及报告表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本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与本辖区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和违法建设项目查处。
7、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组织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拟订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10、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11、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室构成
我单位现有四科室:办公室、法制科、污染防治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下设一个二级机构环境监察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共有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职工57人,离退休人员1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22.8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2.89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8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0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72.5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82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22.8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8925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8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0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72.5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82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90.89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6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815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4003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
(三)主要项目:钓鱼钩污水处理站,支出13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22.8925万元,比上年减少270.41万元。减少原因是污水处理站费用减少。
我单位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费7.7万元)。比去年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费。
五、本单位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安排1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3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橱柜类,单价0.1万元,数量5个,共计0.5万元;
2、台、桌类单价0.3万元,数量16个,共计4.8万元;
3、空气净化设备单价0.4万元,数量5个,共计2万元;
4、台式机单价0.5万元,数量8个,共计4万元;
5、其他交管及执法取证设备单价0.28万元,数量10个,共计2.8万元;
6、沙发类单价0.15万元,数量3个,共计0.45万元;
7、椅凳类单价0.08万元,数量16个,共计1.28万元;
8、喷墨式打印机单价0.2万元,数量1个,共计0.2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以及辐射污染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六)“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