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688/2017-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2 | 发布日期:2017-04-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二级机构:
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县民生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牟政办〔2017〕15号)和《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牟政办〔2017〕16号)有关要求,2017年住建局承担12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1项民生实事任务。为确保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控节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都将列入2017年县政府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定期通报。我局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任务分解情况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各科室(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民生实事任务要于10月底前大头落地、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按照要求,每月12日、28日前要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每月26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各承担任务的科室(二级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配合意识,明确一名联系人,必须于每月11日和27日前将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每月25日前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秘书科王慧,由秘书科汇总后上报县政府督查室。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