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获得国家认可

索 引 号:588550985/2017-0004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7发布日期:2017-04-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获得国家认可

4月14日,在2017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郑州市农委对我市获得全国第三批三资管理示范县进行了授牌。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于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 8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09年9月,登封市17个乡镇区办事处全部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村财乡管工作。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运行七年多来,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下,登封市做好人员落实、措施到位、上下联动,不断提高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推动了我市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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