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途径的公告

索 引 号:737405897/2017-0005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7发布日期:2017-04-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途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映我市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现将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投诉举报途径公告如下:
      1、电话:12331、0371-62810127
      2、传真:0371-62810127
      3、信函: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少林小区永泰路南段;邮编:452470)
      4、来访: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少林小区永泰路南段)

我局暂不接受网络渠道投诉举报,如需网络投诉举报,根据上级工作安排,请登录http://www.12331.org.cn/进行反映。

我局将在接到以上方式的投诉举报后,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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