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7-003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7 | 发布日期:2017-04-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追逃追赃“两项清理”
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直纪工委,省管企业和高校纪委:
2016年,我省开展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失联外逃人员集中清理排查工作(以下简称“两项清理”),通过排查,摸清了底数,查纠了问题,为追逃防逃工作夯实了基础。为深入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进一步摸清外逃底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分类处置”的指示,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做好近期追逃追赃有关工作的通知》(天网行动〔2017〕4号)精神,现对进一步做好“两项清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失联、出走、外逃人员核查工作
1.各地各单位以去年“两项清理”工作中排查出的失联、出走、外逃人员数量为基础,进一步进行摸排核查,做到应查尽查,尽最大努力查清每个人的下落,将每名失联、出走、外逃人员的个人信息分类汇总建立台账(格式见附表),其中对出走、外逃人员的填报仅限于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2.失联、出走人员的区分界定。失联为与组织和家庭失去联系3个月以上的人员;出走为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开本地区本单位并拒绝返回的人员,包括国内和国(境)外。
3.对外逃人员要逐人说明情况,并将近期对其开展的工作进行简要说明。
4.对新增失联、出走、外逃人员和重新取得联系或外逃已追回的要备注说明。新增人员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二、违规持有多个身份证、出国境证件的整改工作
1.对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违规持有证件仍未整改到位的要逐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本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2.加大人像比对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去年“两项清理”工作中的有关要求。各地各单位对人像比对发现的违规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写出专题情况报告。
三、信息上报工作
1.各地各单位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统计表、汇总表(表1-4)以及专题工作情况报告报省纪委预防腐败室,电子表格发送至内网邮箱。
2.各单位纸质汇总表需经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善作善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追逃追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二是持续加压。克服“歇歇脚、喘口气”的思想,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追逃防逃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
三是严肃纪律。要强化监督问责,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单位要严肃查处;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出现瞒报漏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严肃问责。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对违纪后逃往国(境)外的党员,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失联、出走超过6个月的,责成有关单位予以除名。
联系人:郭臻卓 郭银河
联系电话:0371—61771125 61771117
13733860708 15503710577
内网邮箱:sjwyfs@henan.net
附件:1.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一)
2.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二)
3.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三)
4.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出走、外逃信
息汇总表(四)
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
2017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