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256/2017-000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商质监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8 | 发布日期:2017-04-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法完善和简化企业注销流程。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参与建立全区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七)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济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拟定全区商标发展规划;推进实施商标战略。
(十)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依法组织落实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十六)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战略的协调推进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参与建立全区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依托有关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加大对非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政策,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质量认证和相关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落实认证认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区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十九)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十)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质量监督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派出机构15个(工商质监所):福华街、一马路、德化街、南三环、华 中、建中街、铭功路、五里堡、京广路、大学路、马寨、嵩山路、解放路、人和路、侯寨工商质监所。
二、预算单位构成
截止目前本单位实有人数362人,其中在职人员234人(行政人员224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128人(行政121人、事业7人) 。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15个(工商质监所),下属单位两个(郑州市二七区消费者协会、郑州市二七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收入42,602,0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02,012元 。2017年度预算支出42,602,01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65,9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0,51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4,128元,住房保障支出2,211,391元。由于机构改革,2017年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分局与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七分局合并,账务合并,无法与2016年度对比。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收入42,602,012元,其中: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28,492,208元,事业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673,768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65,45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55,066元,行政单位医疗1,157,318元,事业单位医疗46,810元,住房公积金 2,211,391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支出42,602,012元,其中: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492,208元,事业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3,768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265,45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55,066元,行政单位医疗1,157,31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81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211,391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02,012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65,9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0,51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4,128元,住房保障支出2,211,39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492,208元,事业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3,768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265,45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55,066元,行政单位医疗1,157,31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810元,住房公积金 支出2,211,391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24,045,850元,商品服务支出8,369,4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72,722元,其他基本支出314,000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38.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费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62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保留车辆减少,相应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83440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836944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14000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064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14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000元;其他服务支出:执法业务培训费250000元,印刷执照、宣传等支出800000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行政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社会福利等。
(四)医疗卫生支出:指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预算.xls
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