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7-0002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文 号:牟安委办〔2017〕23号 | 成文日期:2017-04-14 | 发布日期:2017-04-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43号)的通知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监管,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要求切实做好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53号,请自行从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上下载)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53号)要求,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中牟县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分别于4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县安监局;于11月15日前将《涉爆粉尘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见附件2)、《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粉尘作业场所3人以上企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文件报县安监局;并于11月20日,一并将此次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加盖公章文件)报县安监局(联系人及电话:尚石磊,62126661;邮箱:zmxajyk@163.com)。
附件:1. 涉爆粉尘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 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3.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4. 粉尘作业场所3人以上企业情况统计表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