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项目夜景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3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8发布日期:2017-04-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项目夜景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项目夜景照明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亩,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滨河东路以南,新港十一路以北,会展路以西;包括水系、道路、桥涵、停车场、园林绿化、建筑场馆、景观小品等及其他配套设施;本次招标该项目夜景照明工程监理。

   2.2划分1个标段: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项目夜景照明工程监理。

   2.3工期要求:满足郑州园博园总体建设进度要求,且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运营调试及培训。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4)拟派项目总监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5)企业信誉: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4 月 18 日至2017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东)。
   4.3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三)拟派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近一年的社保证明,一标段项目总监提供登记证书;
   (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拟派项目总监所提供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总监名字或相关证明材料体现项目总监名字);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一)~(六)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企业凭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即可参与投标,不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

   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能够留存原件的留存原件,不能留存原件的,检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 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65612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地址:郑州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一号楼B座4层

   电 话:0371-55155520 18937171068

                                                   2017年4月17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