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系统2017年依法行政暨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143/2017-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郑粮〔2017〕44号成文日期:2017-04-18发布日期:2017-04-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系统2017年依法行政暨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粮〔2017〕44号

各县(市)、区粮食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17年全市粮食系统法制工作,现将《全市粮食系统2017年依法行政暨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4月18日

 

                                              全市粮食系统2017年依法行政暨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十三五”规划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粮为主线,以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加快推进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全市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能

1、依法做好粮食行政许可工作。积极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受理、核发、变更、补发、注销等工作。对粮食收购资格申报者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公开程序和内容,合格一家,受理一家,按照办理时限要求,按时发放《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实施动态跟踪式管理,确保粮食收购经营者具备应有的收购条件,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

2、加快粮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研究出台粮食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对粮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服务标准、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进行规范。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4、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和形式,完善粮食依法行政的标准,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粮食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切实加强法制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法制机构,选好建强法制工作队伍;法制机构要落实督导责任,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形成强有力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5、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回顾总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纠存在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6、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使依法行政考核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7、加强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则和配套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2017年12月底前,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

8、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有关粮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基层企业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事项负责处室牵头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专家认证,对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认证、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决策、暂缓决策或不予决策建议。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跟踪检查;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实施单位应及时报告,适时开展决策后评估。

四、强化粮食法治宣传

9、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粮食流通行业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10、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周年宣传活动,做好与粮食流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0.16”世界粮食日的宣传活动。

11、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结合“法律进农村”、“科学储粮”等活动,面向种粮农民重点开展粮食科普知识和法律常识、粮食收购政策、科学储粮技术的宣传;结合“法律进社区”、“放心粮油”等活动,面向消费者重点开展粮食科学消费理念、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开展面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加大对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增强粮食经营者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五、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12、逐步建立粮食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将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逐步纳入督导系统,明确督导对象、督导内容、督导方式,反映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并进行统计分析,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3、继续抓好粮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服务指导年”要求,继续完善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以基层和执法一线为重点,通过评查行政指导案卷、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等方式,提升基层粮食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抓好示范带动,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示范作用,总结成功经验,培育新的示范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上水平、见成效。

14、持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认真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严格确定本单位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做到权力清楚、责任明晰;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狠抓制度执行,落实执法责任;抓好执法评议考核,发挥好内部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运作,真正发挥作用。 

15、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力度,强化指导监督,并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观摩交流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6、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报送备案等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质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修改工作。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发布满两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定期清理。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发布和报备。

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7、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动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和场所装备的合理配置,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能力。

18、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新路子,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行政复议效果,重点办好涉及民生等突出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

19、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

七、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

20、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1、健全和落实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制订《2017年粮食系统干部学法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学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组织进行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八、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2、围绕粮食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以进一步转变和完善行政职能为切入点,针对粮食流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粮食法制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为《粮食法》立法建言献策,为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加强法制建设服务。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4、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及时传递我市粮食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相关信息。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