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 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66219073/2017-00029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安全生产,监管
文    号:管安委办〔2017〕25号成文日期:2017-04-18发布日期:2017-04-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 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精神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52号)文件精神,请结合实际,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管城回族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以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为重点,继续推动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以及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对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制度建立、防护设施及措施、人员教育培训、安全警示、作业管理、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督促相关企业严格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附件),再排查、再摸底,力争无遗漏、无盲区,进一步摸清底数和健全台账。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强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微信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有限空间作业常识、事故警示及季节性作业安全提示等信息,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向基层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并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覆盖车间、班组、岗位的内部专题培训,确保所有人员都熟悉有限空间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水平。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所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现场监督执法,要对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开展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尽快落实到位,对工贸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多、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实时组织督察组,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抽查部分企业,对工作不认真、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计划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多措并举,不断巩固和提高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文件及电子档,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安监科。(联系人:赵燃,联系电话:66307325,电子邮箱gcqajjajk@163.com)

 

 

 

 

                             2017年4月18日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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