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4352789/2017-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综合保税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8 | 发布日期:2017-04-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日前,河南港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顺利拿到了一张印有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这是郑州综保区检验检疫局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商务和物流业发展局联合签发的首张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两证合一”证书,标志着检商“两证合一”制度改革工作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全面启动。
检商“两证合一”制度改革,是按照“一次受理、一次审核、两证合一”的模式,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由检验检疫部门和商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放,改为由商务部门一次受理,检验检疫部门与商务部门一次审核、“两证合一”。改革之后,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发放“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而是直接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加载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号等信息。
检商“两证合一”模式以改革企业备案制度为切入点,以信息共享、执法互认为基础,企业无需重复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简化了办事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两证合一”改革前,企业要携带申请材料先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手续之后,才能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需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请材料。“两证合一”制度实施之后,申请人只需向市商务局提交一份申请资料,在一个部门完成所有审核。经审核通过备案后,即可办理原产地签证业务,使企业备案制度实现“大提速”。检商“两证合一”改革全面推广后,预计年均可为每家外贸企业压缩时间成本2-3个工作日。
“两证合一”制度提升了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水平,对服务国家自由贸易区和“走出去”战略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激发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协定等优惠关税政策,打造出口增长的新引擎,对用好原产地政策、服务“一带一路”外贸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