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699/2017-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二七区总工会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0 | 发布日期:2017-04-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七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工会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辖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的决定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区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支持、帮助本区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区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研究制定本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本区大中型企事业及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研究本区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开展班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操作竞赛。
7、协助区人民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本区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负责本级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计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二七区总工会办公室
下属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二七区总工会共有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职工18人,离退休人员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18万元。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8万元,医疗保险缴费8.67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27.92万元,行政运行299.23万元(含财政划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上缴工会经费176万元、17年工会工作专项经费40万元),事业运行119.27万元,住房公积金17.37万元,财政划拨教育系统上缴工会经费174.0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6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4万元,常年性专款支出390.0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8万元,医疗保险缴费8.67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27.92万元,行政运行299.23万元(含财政划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上缴工会经费176万元、17年工会工作专项经费40万元),事业运行119.27万元,住房公积金17.37万元,财政划拨教育系统依据《工会法》上缴工会经费174.0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78.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3万元;常年性专款支出390.04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668.18万元,比上年增加95.67万元。增加原因:区财政划拨教育系统按比例上缴工会经费增加46.69万元,区财政划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上缴工会经费36万元,人员经费新工资标准增长12.9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指二七区总工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事业运行(项):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二七区总工会事业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的支出。
(三)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本单位是指依据教育系统年初预算由区财政直接划拨的教育系统在职人员按照规定比例应上缴的工会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择时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郑州市二七区总工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