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7-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应急,措施,突发事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0 | 发布日期:2017-04-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我区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别定本应急处理措施。
一、应急人员
应急小组1个,人员5名,组长由上街区药监局局长陈铠担任。
组长:陈铠 副组长:王阳
成员:董晓菲 张豪 曹海玉 杨璞 魏延艳
二、应急物品
应急小组配备一套下列物品,最好随车携带。
1、取证设备
稿纸10张、水笔2只、印泥1盒;照相机1部。
2、执法文书
(1)《现场检查笔录》5份;
(2)《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
(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5份;
(4)《行政控制决定书》5份;
(5)《封条》10张;
(6)《产品样品采样记录》10份;
(7)《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5份;
(8)《询问笔录》10份;
(9)胶水1瓶;
(10)复写纸5张(选用)。
3、其他设备
封口塑料袋10个、透明胶带1卷、镊子一把、不干胶标
签20个;口罩5个、一次性手套5个。
4、交通工具
三、应急值守
1、 每个单位设应急值班电话一部,24小时有人值守。
2、 应急小组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 应急设备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四、应急响应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疑似事件)时,值班人员应记录规定内容,并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
2、记录内容包括:信息来源、信息传送人(姓名、单位
或住址、职务、联系方式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受害人员表现及救治情况、可能原因等。
3、带班领导收到信息后,应根据需要,对事件的处理作出初步安排。
4、应急小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指令后,城区30分钟、农村90分钟内人员、设备到达现场,并快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五、应急处理
(一)、工作内容
1、首先协助其他部门进行人员救助。
2、负责现场调查、取证、行政控制和后续卫生行政处理工作。
3、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调查处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药监局负责相应的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程序
1、收集情况
到达现场后,要根据事件的性质立即收集以下情况:
(1)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单位及地址、发生时间、进食人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中毒人员表现、救治情况以及可能的中毒原因等。
2、报告
(1)现场人员初步了解情况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
(2)随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调查工作进展情况;
(3)需要其他人员或部门协助调查处理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卫生学调查
(1)对可疑物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卫生学调查;
(2)可疑物品以及原料的来源、卫生状况及流向;
(3)产品配方、加工过程和环境卫生、生产加工数量和时间;
(4)生产经营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
(5)协助采集可疑物品以及原料、辅料和生产加工的有关环节样品;
(6)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
4、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中毒或疑似中毒的物品、场所(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
六、有关要求
1、 应急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并保持通讯畅通;
2、 应急设备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相关物品消耗后要及时补充;
3、 收到应急指令后要立即行动,不准推诿、拖延;现场调查处理时,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4、 对外发布信息必须征得领导同意。;
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