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7-001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牟食药监〔2017〕45号 | 成文日期:2017-04-20 | 发布日期:2017-04-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各科(室、队、所)、各基层监管所:
现将《2017年中牟县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中牟县食品流通环节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全面落实年度监管任务,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局《2017年度郑州市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本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止。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按照 “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以市场源头治理为基础,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继续完善食品流通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创新监管制度、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监管方式,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以开展企业风险分级为基础,以推行双随机公开评价制度和“食证通”手机APP培训考核软件为抓手,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为重点,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日常监督检查,以及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促进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动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有效推进,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河南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内容和重点
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影响食品质量安全因素(经营资质、经营过程控制、食品贮存条件等)的动态变化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等划分企业风险等级,参照总局《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按照“双随机”抽查原则,分级分类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应填写《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代表性业态,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小经营店等;
(二)食品安全高风险领域、高风险环节和高风险品种,包括学校周边、农村市场、各类冷库以及即食食品、散装食品、生鲜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等;
(三)过往检查中发现较为集中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四)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产品处置情况;
(五)被媒体曝光或经投诉举报、舆论监测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
(六)其他应监督检查的。
五、检查时间及方式
县局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轮抽查、日常检查,对食品流通企业检查要覆盖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批发配送企业、食杂店等多种业态;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销售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要按照《办法》和《通知》规定的时限、频次及要求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抽查采取明查暗访、异地检查、交叉互查或几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六、任务分工
(一)监督抽检
组织2017年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抽检,应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明确年度监督抽查区域、抽检食品种类和抽检批次。抽检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根据省市局部署的靶向重点,重点检验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添加剂滥用等问题,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店的抽检力度。
二是坚持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抽样检验,及时发现,主动防范,妥善处置,将监督抽检、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融为一体。
三是坚持科学抽检和服务大局原则。加强抽检过程管理,按规定抽样,按标准检验,进一步提升食品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要加强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加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为支撑,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坚持及时公开原则。按照省局《关于做好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月度统计分析和公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食药监食生函〔2016〕191号)的规定,定期发布全县监督抽检信息。
(二)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为主,即以企业的风险定级为基础,根据风险等级和拟定的检查频次及检查计划对企业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建立县、乡两级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1.县局。负责制定年度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本辖区内监管对象的风险分级,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按照《办法》要求,对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全年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5%,对重点企业可根据风险等级增加检查频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每期抽查结果要向全局通报,抽查记录形成档案留存。
2.乡镇监管所。负责具体实施对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市、县级监管部门抽查过的单位,可相应减少1次日常监督检查次数,对重点单位可根据风险等级增加检查频次。在日常监督检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被检查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发现的问题要监督落实整改,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形成档案留存。
七、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将食品销售者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各风险等级监管对象基本信息清单和食品安全监管档案,明确监管责任和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依据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此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管理,严格落实经营户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抽检和检测评估,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大打击惩处力度,积极鼓励社会监督,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此项工作2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三)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此项工作3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
(四)开展食品批发环节专项治理行动。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企业、各类经销商代理商全面排查、清理、建档,加强对以上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三无”、过期食品行为,督促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此项工作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五)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对网络食品销售行为进行排查清理,做好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许可管理,积极开展网络食品销售备案和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对网络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净化网络销售环境。此项工作4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
(六)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监督畜禽水产品经营者全面严把源头采购关、产品进货关、食品销售关和鲜活水产品暂养关。对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苗头问题,采取集中整治,露头就打,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此项工作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七)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以查处假冒伪劣、过期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保障水平。此项工作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八)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示范创建。按照《中牟县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以辐射范围大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以硬件改造、软件升级为抓手,开展食用农产品交易示范市场创建活动。督促市场开办方按照《河南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快软硬件建设,争取在8月底择优向市局推荐市场参与评选“郑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场”。
(九)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按照《郑州市百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中牟实际,制定《中牟县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以硬件达标、经营规范、管理到位、示范引领作用强为标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科学制定标准,严格条件要求,构建分类分级、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此项工作10月底前完成。
(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员(师)的培训和考核,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师),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证通”线上教育培训系统,利用APP培训软件推行手机线上培训考核或由监管部门统一进行现场集中免费培训,被授课的经营户覆盖率要达到100%,覆盖的从业人员要达到90%以上,年底前要完成此项工作。按照省市局要求,食品流通监管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做到人人熟记会背,6月底前,省、市局将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八、工作要求
(一)检查工作实施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确定每次检查重点任务、具体区域及计划安排;制作检查表,明确具体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然后随机抽取检查的食品经营单位。
(二)现场检查要认真收集具体信息。进入经营单位检查,应先依法检查经营单位法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然后对照检查表检查具体项目的执行情况。对经营单位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立案查处,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要形成档案留存。
(三)参加检查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依法依纪开展相关工作。不准借机谋私,不得接受经营单位的接待或馈赠。
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整改及处置情况要进行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