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7-0002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信息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事故 | |
文 号:牟安委办〔2017〕27号 | 成文日期:2017-04-14 | 发布日期:2017-04-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新乡“3·11”非法生产装置燃爆事故的通报》(豫安监管办〔2017〕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省局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