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0 | 发布日期:2017-04-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共有干警149人,在职116人,离退休33人。设有19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宣教科、机关党委、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侦监科、公诉科、未检科、技术科、计财科、民行科、监所科、控申科、法警大队、案管中心、监察科、政研室。
主要职责:
(一)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依法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五)对全市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活动实施监督,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六)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七)对登封市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八)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九)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十)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
(十一)负责检察技术工作的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二)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
(十三)协同市委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四)协同市委做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思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议工作。
(十五)协调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十六)组织实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规划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十八)负责其它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2194.25万元,较去年上涨22.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4.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50万元。增长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194.25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3.45万元,占51.66%,较去年上涨37.36%.其中基本工资支出955.86万元,养老及医保缴费支出共计177.58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2.63万元,占3.77%,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去年上涨43.7%。上涨原因是公积金计提基数增长。
(三)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614万元,占27.98%,较16年略微下降,总体变化不大。
(四)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为364.17万元,占16.60%,与16年项目存在较大区别。项目分为:政法装备补助转款106万元,检察院换装费用28.17万元,监控改造及综合维修费230万元。
(五)非税收入预算说明
非税收入215万元,全部为罚没收入,与往年持平。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120.9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4.39%,“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院在16年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运行费大幅下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2.91万元,公务用车6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6.45%,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116万元,台式电脑20台10万元,采购政法装备一批106万元,用以更换老旧设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登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