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521/2017-000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0 | 发布日期:2017-04-2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贾峪镇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镇村容村貌,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推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的说明》,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以提升改善贾峪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打造宜居文明贾峪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在全镇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逐步完善以镇区为核心、村级为基础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户投放、村收集、统一转运、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起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管理体系,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全力打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贾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和服务内容
基本情况:我镇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涉及到26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258个村民组,总户数14357,户籍总人口62920(派出所户籍为准),日产生活垃圾约45余吨。
服务内容:镇区、社区、村内卫生、村庄的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村边、沟边、田边、路边”等边缘地带的保洁管理;各村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与收运处置;各村和镇区日常镇容村貌的管理维护。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环卫组织建设
镇设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明确各村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各村指派一名专职村干部负责村里环境卫生工作。加强对各村清扫保洁、垃圾初步分类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督查,按要求配备环卫设施,按标准配备环卫工人,按需求提供环卫保障,确保各村环卫队伍稳定。
(二)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备环卫设施
按照荥阳市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要求,我镇将新建7座标准压缩中转站,(分别位于新田大道祖始、桃贾路槐林、马米路邢砦、马米路南王医院对面、龙邢路朱顶、上湾汪垌、新田一中邢村),配套完善运转车辆。
各村每户门前1个(30L)的标准配备垃圾桶;企业、商户按需求自行配备垃圾容器;按每辆车服务300-400户的标准配备垃圾转运机动三轮车,按每位环卫工人一辆人力三轮车,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为环卫作业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三)改进垃圾运转处置方法
逐步转变和取缔原有的地坑站露天储存,摆臂车运输的收运方式,建立流动密闭收集、压缩中转、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减少二次污染。
各村生活垃圾进入中转站之前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各村负责,进入垃圾中转站之后,由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转运至垃圾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乱倒、乱埋等污染环境问题。
(四)规范建筑垃圾和生产垃圾管理
各村因房屋装修建设改造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村统一指定填埋场所,统一管理,严禁随意乱倒或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垃圾(秸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返田,不能返田的设置存放地点,规范存放,并加盖围挡,严禁焚烧、乱堆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四、奖惩考核制度
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奖惩,镇督查办、农村生态管理办公室将对各村进行督查和考核,对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年终综合考评的办法,考核结果以奖补资金挂钩,并进行重奖、重罚,纳入年终评先评优。村内发现一处罚款2万元同时继续实行垃圾有偿清运。被群众举报有垃圾积存2访以上的,将以翻倍处罚。垃圾容器外溢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垃圾容器保持完整清洁。被郑州、荥阳检查通报的,罚款2000元、1000元。被评为前三名给予奖励3000元,后三名的给予重罚2000元。新创市级卫生村一次奖励5000元,新创省级卫生村奖励20000元,对承担临时性工作成绩显著、效果明显的村,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各社区、新田城、企业学校管理
根据市城乡环境一体化要求,槐林社区、楼李社区、龙卧凹社区、北沟社区及新田五村联建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负责制,每2栋楼配一名保洁员,每单元配240升垃圾桶一个,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卫整洁。
新田、恒大、碧桂园,按所属辖区内道理及两侧、河道、沟内、小区的环境卫生实行各自管理负责,垃圾有偿清运或直接运至垃圾电厂进行处理。如被市、镇督查到的问题,及时处理,按照城乡一体化管理方案进行处罚。
企业、学校内环境卫生自行负责,产生生活垃圾自行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对中型以上企业交有偿处理费。
六、经费保障
进入压缩中转站之前,各村环卫工人工资、人力三轮车、运转三轮车、各户垃圾容器由镇财政负担,按荥阳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每年环卫设施将由10%-20%的更新和维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