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依照法规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郑州市总工会内设17个部(处)室、 8个产业工会;下设4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人员编制130人,实有人数11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万元(财政拨款1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万元、其他支出(市级困难劳模生活救助金)1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无机关运行经费,特此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主要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89万元。
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六、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