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1096/2017-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航空港区分局 | 关 键 词:会议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4 | 发布日期:2017-04-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4月22日上午,航空港实验区召开尘污染治理暨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后,港区质监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暨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会议精神。根据质监分局职责分工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王宪军传达了张延明书记和马健主任讲话精神,宣读了《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依法关停“小散乱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港办〔2017〕51号)、《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郑港环攻坚办〔2017〕11号)文件。
王宪军局长强调:我分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排查工作,收回所有因不符合环保要求关停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锅炉使用证和生产许可证,依法实施关停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一是要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依法应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二是要强化核查,严格验收标准。严格对照整治关停台账和“四个到位”的标准要求,不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要巩固取缔成效。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违法排污企业死灰复燃。
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也纷纷表示:严格按照上级领导要求,配合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以及10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取缔工作,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