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办事处召开“扬尘污染治理暨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索 引 号:683157743/2017-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小散乱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24发布日期:2017-04-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港办事处召开“扬尘污染治理暨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4月24日上午,新港办事处在大会议室召开“扬尘污染治理暨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办事处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参会,办事处主任郑艳霞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会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分管领导范国峰副主任传达了实验区及上级文件精神,并对办事处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和“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郑主任传达了实验区扬尘污染治理暨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再次明确了“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

最后,办事处主任郑艳霞就此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任务,坚持整治标准到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部门、管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进一步明确“四到位”整治工作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坚持标准不放松、不妥协、不走样,确保严格执行。二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到位。各分包责任领导、管区、村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迅速召开各管区、各村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上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实“一长三员”工作职责,全面掀起工作热潮。三是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到位。办事处督查办、大气办、纪检监察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全面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就督导发现的工作纪律方面、工作落实方面的问题进行通报,就台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问题反馈,就整体工作成效和工作成果保持进行量化评分排名,每周督导不少于3次,对行动迟缓、持续排名靠后、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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