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畜牧中心对全县屠宰企业相关证明出具行为进行规范整顿

索 引 号:F70640037/2017-00022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畜牧产品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中牟县畜牧中心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25发布日期:2017-04-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畜牧中心对全县屠宰企业相关证明出具行为进行规范整顿

      近期,根据《郑州市畜牧局转发河南省畜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畜禽屠宰企业相关证明出具行为的通知》(豫牧屠管【2017】3号)文件要求,中牟县畜牧中心积极筹备,迅速行动,对全县畜禽屠宰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统计企业信息,查验相关证件,对全县畜禽屠宰企业相关证明出具行为进行规范整顿。

      一、摸底排查,核实企业基本信息

      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区域内3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及郑州瑞益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摸底排查,深入企业内部详细核实并统计企业基本信息,现场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同时,由专人负责将企业信息及时在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网上备案,以便出具检疫证明。

      二、强化监督,规范屠宰企业屠宰行为

      向屠宰企业负责人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强调如有违法行为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出具或使用相关检疫证明。要求屠宰企业负责人给予足够的认识,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正常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进行屠宰行为。

      三、加强培训,提升官方兽医业务能力

      加大对官方兽医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严禁用电子出证客户端为不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出证,一旦发现,将按照省市规定依法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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