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批复及说明

索 引 号:005303123/2017-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06发布日期:2017-04-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批复及说明

登封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17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设施农业工程及农用航空业的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

3、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大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和关键机具设备的开发;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应用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

4、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涉农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入户、核发牌证及农机操作人员技术考核发证等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农机安全监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5、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开展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科技示范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指导农机作业市场和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6、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7、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负责农机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8、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节油工作;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组织实施全市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10、负责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指导农业机械化行业财务、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登封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有全供事业编制20人;内设股级机构2个,其中财政差额供给编制26人--登封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财政全额供给编制8人--登封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现有干部职工71人,在职干部职工33人,离退休38人。设有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人事科、行政服务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预算为3020690.00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其中预算安排为3020690.0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3020690.00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2017年度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336301.00元,增长26.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1859340.0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476961.0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7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13989.00元,增长84.4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遗嘱补助费支出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07629.00元,遗属补助5760.00元。

3、公用及运转支出:

公用及运转支出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270400.00元,增长-38.17%。主要原因是部分运行经费有所减少。其中办公费为150400.00元,公车及运行维护45000.00元,维修(护)费为5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项目经费支出200000.00元。增长0%,主要是用于保护性耕作项目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50000.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0.69%,“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在16年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运行费大幅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5000.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2.22%;主要是执行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0.5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参加了公务车辆改革,车辆数减少。

五、非税收入预算说明

非税收入0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7年政府采购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

八、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表_[305]登封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xls
  • 登封市农机中心2017年预算说明.docx
  • 登封市农机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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