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7-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餐饮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6 | 发布日期:2017-04-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规范我区餐饮服务市场价格行为,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塑造一个公正、和谐的节日价格环境,4月23日-26日,区物价所对我区餐饮服务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餐饮行业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商品和服务按规定明码标价情况,标价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是否及时更换,各种价格标示牌是否注明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检查中,向每个餐饮经营者发放《关于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行为欺诈的规定》,详细讲解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方面的规定,现场指导如何明码标价,如何规范促销。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餐饮单位能按照要求进行明码标价,但也存在价目表、标价签填写内容不全,缺少12358举报电话等现象。对有问题的餐馆责令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共同营造诚信文明的市场价格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