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鸣湖镇“密切联系企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5178/2017-0016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雁政〔2017〕81号成文日期:2017-04-26发布日期:2017-04-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鸣湖镇“密切联系企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部门:

《雁鸣湖镇“密切联系企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26日

 

雁鸣湖镇“密切联系企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当前我镇正处于实现建成“中原乌镇”、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目标的关键阶段,发展环境尤为重要。为确保建设发展环境,特制定“密切联系企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切实掌握并帮助企业解决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环境问题,为企业建设发展清障助力,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关心企业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实现雁鸣湖建成“中原乌镇”、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目标提供环境保障。

二、成立组织

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立“密切联系企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钢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建伟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镇监察室。

三、工作内容

(一)公开密切联系企业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点

镇在政务公开栏公开联系企业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点,随时受理全镇企业有关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处理后及时反馈。要确保正常工作期间办公地点有人值守,联系企业电话有人正常接听。对企业来人来电要文明接待,对反映的问题要如实记录,纳入台账,及时受理并反馈。

(二)定期走访联系企业

联系5家正在建设的重点企业,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了解企业建设发展情况,解决存在的发展环境问题。走访企业和解决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重点了解企业有哪些手续不好办理,是否受驻地干部群众干扰,是否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等。

(三)每月收集全镇各重点企业(项目)建设环境问题

全镇各重点企业(项目)要明确1名联络员,每月收集企业在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环境问题,报镇监察室。镇监察室要建立台账,及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快全镇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方案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图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镇优化经济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搞形式主义,发展环境恶劣的村,要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村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绩效考评。


附件
  • 中牟县雁鸣湖镇联系企业名单.pdf
  • 中牟县雁鸣湖镇联系走访企业问题台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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