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 通 知

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73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关 键 词:监管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7〕48号成文日期:2017-04-27发布日期:2017-04-2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二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 通 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五一”劳动节期间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季节性灾害天气时有发生,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围绕所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保证发生险情或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在最短时间内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突出抓好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伤亡事故,特别是由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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