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193125/2017-000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7 | 发布日期:2017-04-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市场上蓬勃发展,被人们视为现代化城市管理的朝阳产业,对缓解全国就业压力, 提高都市品位, 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发展社会经济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同时还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为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活动,给市民创造更加优良的居住环境,结合我市目前开展的清洁家园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房产中心紧紧围绕清洁家园行动和物业小区黄土裸露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明确要求物业项目或者开发建设项目因清洁家园行动被发现问题,导致市财政核减办公经费,相关责任物业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将采取停办业务处理,直至整改达到规范要求。二是责任到人,对照排查。组织物业科工作人员分成两组,分包54个物业小区,印制创建标准,发放到每个组员,对照标准逐个物业小区进行检查。三是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处理。对于现场能够整改的,现场督促完成;对于问题严重,不能现场解决的,明确整改期限和企业责任人,拍照取证,清理后及时回复,采取分包人督导验收,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整改到位。
截止目前,巡查物业小区发现临时装修建筑垃圾堆放点7处,要求正值装修高峰期的物业项目责任物业企业按照市爱卫办检查标准整改规范,达到白天有彩条棚覆盖、晚上清理干净,达到日产日清,堆放点达到有围挡、有门,外围无遗撒垃圾等创建要求。对交付时间较长的物业小区,普遍存在垃圾桶破损、消防通道占压、绿化带内堆放杂物、黄土裸露、电动车充电私拉乱扯等行为的,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指正和事后复查相结合,监督落实到位。
下一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未按照时限要求整改的,将进行点名通报,停办业务,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退出物业项目直至向郑州市局申请计入不良记录处理。